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2-12-1 12:07 編輯
【中華百科全書●三民主義●人口政策】 人口,是指有數量可以計算的集合體,或一定區域內之人數而言,面積與人數之此例,稱為人口率。
其中戶口數目與男女數目、死亡年齡、就學、職業、盲啞、瘋狂等,謂之人口靜態。
出生、死亡、結婚、離婚、移居等,謂之人口動態。
一國的人口總數與土地面積的比例,稱為人口密度。
政策是國家為謀實現政治上之目的而制定其具體方策也。
制定政策者,根據國家實際情勢,權衡國家之利害得失而決定,以後方可據此而隨時修正。
非如主義之係根據一種特殊思想或重要學說之發明,由信仰而成立,不可任意改變也。
人口政策(Popula-tionPolicy),是根據土地面積大小,資源多寡,人口品質,人口分布,國家情勢之需要,依法定程序而制定。
各個國家人口政策的制定,各依其國家情勢之不同而有差異。
我國人口政策,係根據中華民國五十八年行政院公布之中華民國人口政策綱領第十條規定:「國民得依其自由意願,實行家庭計畫,…」及五十七年行政院公布之臺灣地區家庭計畫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國民得依其自願,利用預防之方法,施行節育。」
又第四條三款規定:「受胎調節之指導。」
為重點。
就上述兩法而言,我國係採限制人口政策。
當討論此案決策時,仁智互見,異曲同工,最後擇其利多弊少者而從之,即現行之人口政策。
人口問題,首由英國經濟學家馬爾薩斯(ThomasRobertMalthus)於一七九八年發表之人口論述(EssayonPopulation)而開端,其說謂:「人口增加率,為幾何級數之等比級數,即由一而二,由二而四,由四而八,故每二十五年,人口必增一倍。
而食物之增加,則為算術級數之等差級數。
因之人口與食物之比,二百年後,為二五六比九;
四百年後,為四九六比十三。」
此論一出,議論紛起,歸納言之,約可分為左列三種:一、獎勵生育論:國父孫中山先生認為中國當時受到列強政治、經濟、人口三種壓迫,各國人口增加,中國人口減少。
並舉美洲紅番開始人多,以後人少,行將滅亡以示警!
故主張繁殖人口。
先總統蔣公主張對人口問題,不但要量的增加,並且要質的提高。
亞當史密斯(AdamSmith)說:「人是各種力量的複合體,人是所有財富中最大的財富。」
人是創造財富的,經濟建設的成果,是用以養民的,故經濟政策與人口政策,應合理的相互配合發展。
二、節制生育論:蔣夢麟博士於四十一年延聘普林斯頓大學人口問題專家巴克萊(GloargeW﹒Barclay)博士,主持研究工作。
四十三年發表臺灣人口研究報告,其重點主張改變傳統的家庭觀念,減低人口出生率。
四十八年蔣博士發表:「讓我們面對日益迫切的臺灣人口問題」一篇文章說:「臺灣現有人口為一千萬每年正以百分之三‧五的增加率在增加,約略相當於三十五萬人的高雄市人口,每年消費一個石門水庫所能增產的糧食。
唯一解決的辦法,是提倡節育,使臺灣人口減低到百分之一點五。」
引起爭論頗大。
三、適當生育論:此說為折衷上述兩種意見,期使人口合理適當的成長。
過多難以配合經濟發展;
過少又恐影響人力保衛國家及光復大陸的力量。
現我國人口生育率,已緩和到百分之二。
衡以國家整個國策下之人口政策,不宜再予降低,免蹈法國人口難以回升之覆轍。
就我國歷年人口增加指數與糧食增產指數比較,彼此平衡,相差無幾。
茲節錄先總統蔣公之言說:「馬爾薩斯把國民生育問題,當做純生物學問題看待。
又把人口問題,當做簡單的經濟問題看待。
…是與歷史事實不符的。
…我們中國研究人口問題的人,也有受馬爾薩斯的影響的。」
總之,臺灣土地面積為三五、九八一平方公里,居此一千七百多萬同胞,均能家裕戶給,進入開發國家之林,自非偶然。
為解決世界人口問題,使能與糧食問題比率增減,允宜各個國家各自將其可耕土地面積、糧食產量、人口實數、經濟成長各項有關資料,召開世界人口會議,研商共同決定之人口增減百分比,一致遵守,以謀各國自訂人口政策的張本。
(侯暢)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