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天梁 於 2012-11-5 22:57 編輯
【尤氏喉科秘書 喉症總論】
咽喉,為人身呼吸飲食門戶,方寸之地,受病危險,其症甚繁,大約其要總歸於火。
蓋少陰、少陽,君相二火,其脈並絡於咽喉,故往往為火症之所結聚。
君火勢緩,則結而為疼,為腫,相火勢速,則腫甚不仁而為痹,痹甚不通,則痰塞以死。
經云:一陰一陽,結為喉痹。
火者痰之本,痰者火之標。
火有虛實,實火應過食煎炒炙,蘊結積毒,其症煩渴,二便秘塞,風痰上壅,將發喉痹,症先胸隔不利,脈弦而數。
治宜先去風痰,後解熱毒。
虛火,或應飲酒太過,或應忿怒,或應色欲,火炎上攻,咽喉干燥,必二便如常,少陰心脈微。治宜補虛降火。
凡用藥,不宜純用寒涼,取效目前,上熱未除,中寒復起,毒瓦斯乘虛入腹,胸前高腫,上喘下泄,手足指甲青黑,七日以後,全不進食,口如魚口者死。
且治喉症,最忌發汗,誤人不淺。
或針砭出血,已具汗意,但凡寒傷於腎,及帝中腫者,切不宜針。
至如內傷虛損,咽喉失音,無法可治矣。
(帝中即喉嚨花。)
喉症初起,一日寒戰即生者,發後身涼,口不碎,又無重舌,或二便俱利,不可認作熱症,皆因陰氣虛寒而發,其痰不可吊盡,蓋此痰即身中津液所化,與熱症乳鵝 舌之痰,以流盡而愈者不同。
若亦流盡,則精神竭而必斃。先以藥吹,或用水渙之法,使喉一通,即便服藥。
初劑發散和解,第二劑即施溫補資養之藥,設三四日後,再發寒戰,或心痛,骨痛,脅疼等症,皆屬難治。
發時牙關緊閉,舌喉俱腫,口碎而臭,或有重舌,及舌上有黃屑,發屑者,發後下午再發寒熱,二便秘塞者,即作熱症,用石膏敗毒散主之。
然易愈之症,如漸起之症,三四日後,而發寒熱者,雖凶,亦不為害。惟有症未減,而牙關反不緊閉,唇口不腫,而紋如好人者,不治。
舌腫口滿者不治。色如胡桃、茄子、砂紙者不冶。
或連重舌發寒熱,猶可治也。
舌以箸按之,其色雪白,起箸即紅紫色。
此身內之血已死,然口臭者猶可或生,尤忌口渴氣急痰多而稠,如桃膠者,死其至矣。
一頸俱紅腫者,亦極危也。
面紅帶紫,面青帶白,神氣少者俱不治。不語者死。
略能語者,尚有可生之機。
面色少神,喜坐低處者,亦極難治。
夫帝中性命所關,舌下紫腫為舌系,下通於腎,白腫不治,傷者必死。
凡看喉症,必先看當心之中,有紅色者不治。
如紫黑者尤危,俱不可下藥,記之慎之。
凡喉看法,必先刺所發一邊手之少商穴,如血流不出者,必死在頃刻。
即好處一邊流出血紫黑色者,亦死之症。
業是者,貴辨之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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