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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厚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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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0-8 23:41:3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歸厚錄

 

世俗論龍。不明高山平洋。乃是兩事。於高山則宗喝物點穴之虛議。及至平洋。


亦以山龍脈息求之。高山既昧。平洋亦誣。歸厚一篇。專為平洋而作而水龍之法盡於此矣。


千古不傳之訣。忠告有生。一片孝敬之心。永錫爾類。自是民德歸厚矣。


斯與楊公撼疑二經。並駕齊驅。惜失作者之名。然閱其文義。非天下之至精。則不能與於此也。


有謂蔣大鴻得天宮之秘。因著此篇。


門人范生為之圖註。而范氏謂是佚名。古本繫明冷謙註。然蔣大鴻自謂地理辨證之外。


止有天元五歌。別無他本。據此則范氏之說為確。原本註義。剴切鮮明。


後人多以意見增刪。故間夾雜不真。今增天元理數。悉為考證。并馭極章註末。


附蔣大鴻黃白二氣說。審運章註末。附余所撰中元餘氣辨。


雲菴蔣國宗城氏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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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樓主| 發表於 2012-10-8 23:43:36 | 只看該作者

化氣章

 

一元氤氳。生天立地。發育萬物。惟人為貴。


陽精天降。陰魄地制。陰魄是骨。陽精是氣。


兩儀備精。五行全器。乃具三才。乾坤始立。


天有混劫。人有死年。勝陽還虛。留陰反泉。


是曰歸藏。葬禮具焉。金玉非寶。石槨非堅。


茍求厚葬。擇地為先。既得吉兆。裸葬何嫌。


地之真氣。與天元符。與魂魄符。反氣涵濡。


二曜周環。五行相摩。精華蘊結。枯骸復蘇。


靈魂休暢。翔步玄都。子孫精魄。祖父俾昌。


如彼草木。播種在秧。根荄膏澤。枝葉光芒。


基本若潑。枯落天狂。吾觀凶葬。棺槨復崩。


螻蟻所食。寒泉所凝。狐狸蛇蝎。窟穴是憑。


骨化怪異。冥頑不靈。子孫滅絕。宗祠便傾。


此理不誣。聖賢所教。盡性窮理。造通地竅。


世有迂儒。高視遠蹈。不相厥宜。棄親於道。


且云禍福。上士共笑。詎意覆宗。翻成不孝。


亦有狂且。狎天行暴。否德不臧。侈求地道。


屈指輕謀。終無明效。惟彼哲士。體道通元。


地名法象。心曰先天。先天已立。法象用全。


心為地天。詔我後賢。冷謙曰。


此章言人與天地同是一元之氣所生。


人身有一天地。且陰陽五行之氣既歿。陽氣上升於天。所存軀竅。即是陰魄。


復以之歸藏於地。所謂葬也。


既葬之後。又得日月五行陶鑄之靈。生其既死之魄。枯骨復生。人子能善。安其父母祖先至陰之魄。


則魂變真陽。飛升天表。此孝道之最大者也。


子孫精魄。即組宗之精魄。故死者受氣。生者榮昌。此根本枝葉。一氣相通。不易之至理也。


上之為聖為賢。雖於性命立極。宜非陰陽所能拘。然必其先人能受山川淑瑞之秀氣。而後乾坤道寶。


萃於其躬。下此而富貴名壽。無一非地之所司。古之大儒。首推此義。惟以安親報本。


原非邀福私心。然祖宗一氣相感。先靈之安與不安。託之渺茫。無從可驗。


故即於子孫之隆替。卜祖宗之安危。世儒動曰。我非求福。惟以入土為安。輒以委之凶地。或至翻棺覆槨。螻蟻寒泉之侵骨。


質化為怪物。祖宗陰魄消散滅絕。致有覆宗 絕祀之禍。豈非不孝之大者乎。


然大德受大地。小德受小地。不德受惡地。天有一定之律。若狂人不知修德。妄希大地。


鬼神必塞其聰。將以凶為吉。轉禍成殃。良可畏也。


蓋心是太極地象。陰陽太極。既妙兩儀。是從山河大地。


總是一心所化見。茍能修德存心。則我本來之地。已見自然而得佳壤。此我即先天之學。


萬事萬化 生乎心。立乎陰陽五行之先者。故又歸乎心。殷殷致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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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樓主| 發表於 2012-10-8 23:45:16 | 只看該作者

分用章

 

稽古鴻濛。未分天地。升降虛玄。水火二氣、坎離一交。乾坤定位。


陽闢陰闔。剛柔相濟。結為山居。融為川逝。石是地骨。水是地血。


葬山依骨。葬地依血。山若離骨。水泉沙礫。地若離血。瀉鹵磽确。


山若多石。地亦多水。多石之處。葬皆不美。多水之地。吉凶難理。


石多則亂。水多則渙。石亂難降。水渙皆叛。亂石勿葬。水渙勿翫。


可葬之亂。亂而不竄。可玩之渙。渙而不散。不竄不渙。大會之斷。


骨體堅定。水脈流行。堅不可傷。流不可凝。疏瀹宣導。合與性成。


言龍言脈。皆是強名。至人察之。覺照孔明。


冷謙曰。此篇言乾坤人知交而為坎離。不知混沌之先。未有天地。不成乾坤。止有水火二氣。為真陰真陽。升降虛無之表。隨元上下。道家所謂梵氣也。


此氣摩蕩不已。其清虛者。曰上而為天。重濁者。曰下而為地。


所謂坎離一交。而乾坤成矣。然乾坤之體。雖判然二物。


而乾坤之氣。則日夜交媾而不已。


一闢一闔。互為剛柔。剛者為山。柔者為川。石乃地之骨。水乃地之血。人稟水火之氣以生。故其死也。


骨血復還於水土。制為葬法。葬高山則石是生氣。葬平地則水是生氣。得生氣者吉。失生氣者凶。然高山在在有石。平地在在有水。亦有葬石葬水。猶不能獲吉者何也。


知水石而不知水與石之用也。


石多則麤頑駁雜。水多則脈亂紛馳。所以不吉。


亦竟有雜亂而為吉者。必雜中有清。亂中有理。散中有聚故也。


今人但知葬從龍脈。不知高山石龍。則有脈可循。平洋一片。有何脈息。


祇以水之流動處為龍。所謂山群以山為龍。水群以水為龍也。


人能於水中求龍。不以不以地之實處求過峽脈息。轉關剝換。則得平洋之真訣矣。


凡山脈之堅剛。乃天造地設。一定不移。


葬法絲毫不可虧損。任其自然。無容強作。水則動而不靜。流而不息。原無定跡。可變吉為凶。亦可變凶為吉。


局既定。不妨小小改作。以就內局。當填則填。當濬則濬。既填既濬之局。與天生之局。渾合為一。初無缺陷。所謂裁成輔相。能奮神功。改天命之作用也。


且水既以動為用。理當導之使行。所以去水之地。愈去愈清。愈清愈美。時師不知。以蓄水為得蔭。乃從下流禁遏。尾閭不通。血脈不貫。便成死龍矣。


蓋平洋惟以水為真氣。其發福速於山龍。天一生水。是坎中一點真陽。化生萬物。


故木非水不滋。金非水不清。土非水不潤。火非水不相濟。則燥極而自熄滅矣。


五行以水為本。此即先天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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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樓主| 發表於 2012-10-9 22:35:23 | 只看該作者

枝幹章

 

水既成龍。番分枝幹。大江千里。起祖之基。百里十里。宗脈流澌。


一里半里。小枝是依。氣接大幹。建國封圻。氣接小幹。公卿累累。


氣接大枝。甲第逢時。氣接小枝。富庶可期。屈曲生龍。鍾靈孕奇。


徑直死龍。志如土灰。漭漭癡龍。縱福亦衰。條條見龍。雷奮雲飛。


單龍生羽。自交自孳。雙龍並駕。樂得雌雄。一龍眾子。並蒂連枝。


包胎之厚。元精未虧。慎勿貪幹。乾老則危。幹復生枝。其幹乃滋。


慎勿棄枝。愈細愈宜。一枝發榮。眾枝皆輝。眾枝同榮。遠幹悉隨。


幹之動處。始有枝荑。枝之合處。幹氣不離。來者為公。去者為私。


公是過客。私是主持。眾水難聚。一水發機。發機之所。與眾不齊。


名曰化氣。噓吸歸臍。微茫秒忽。太極所胚。此是玄竅。


妙入希夷。希夷有朕。非神勿窺。


冷謙曰。此承上章言。既以水為龍。則水便分枝幹。千里百里。皆以得水遠大者為幹。得水近而小者為枝。


而福力分焉。然必屈曲活動。而謂之龍。不然。雖有水而盡屬死氣。枝幹皆不可遷。若半死半生。則棄死就生。亦可發達。亦可大湖大蕩。略有兜收。


而內氣未極深秀。沙體不甚玲瓏。謂之癡龍。亦能大發條條之水。有首有尾。關係緊密、望之可見。名曰見龍。遇時升騰。可以發達。單行之水。雖少輔佐。


祇要本身。轉身旋繞。或別生枝節。便是羽翼。其氣自然交媾。雖單不獨。雙龍雌雄交配。


久而不替。更不待言。亦有一條單水。其間兜收不一。行如瓜藤。止若節包。一地之上。或二穴三穴。不可限數。此龍胎氣深厚。故養育眾多。祇要各自成局。


主客相應。此既能收。彼亦能攬。亦無減力之患。同遷並發。不相違背。


今人但知幹龍之貴。不知幹老反不聲育。須幹上又能生枝。然後幹氣。始藉枝融液。枝龍接受幹氣。


使不走作。如老夫得少女。枯木生柔枝。而後能懷孕生子。


開花結果。小枝與大幹不同。疑其氣薄而力弱。不知脫卸深藏。


愈細愈妙。但此三三兩兩。六六五五。等質齊量。不相統攝。


又不能成地。必有一水獨結。而眾水皆為其用。若能使眾枝護衛一枝。


則是極大結局。並遠來幹水。亦皆環繞朝迎。全力凝住在此。此上等龍也。


幹之動處二語。足上文慎勿貪幹四語之意。枝之合處二語。足上文慎勿棄枝六語之意。


來者指通行之本而言。雖大聚亦是眾人共得之水。故曰公。


公者但可借為外秀。故曰客。去者。指濱底中流出之水。雖一滴亦是本宮。


元辰精華妙液。緊貼吾身。故曰私。


私則託命於斯。將此真氣為將帥。以控制八方沙水。共為兵卒。故曰主。


持由此言之眾水。雖是吉局。此非一水。全無靈驗。然則發眾水之機者。此一水也。


若此水而亦與眾水同。其長短同。其形勢又安知孰為主。孰為客哉。


必也眾大獨小。眾小獨大。眾長獨短。眾短獨長。眾直獨曲。眾曲獨直。眾斜獨正。眾正獨斜。眾死獨活。而後主氣獨聚於此。


此為真龍而餘者。皆其輔佐也。


但此水之妙。在微茫秒忽之間。即造化之太極。人身之玄竅。變變化化。皆從此出也。


故曰化氣。世目遇之。迷茫恍惚。無從致辨。不知確乎。有可見之形。可據之理。非幻泡之談。學者神而明之可也。


蓋論此章大旨。言無枝水不成化氣。縱有大局。亦不可取。其叮嚀告誡之意切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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