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國傳統的思維模式看平衡論的意義】
湯一介
很高興來參加李繼興同志主持的“平衡論”問題的討論。
關於“平衡論”,我認為,不是講的靜態中的“平衡”,而是講的動態的中“平衡”;
不是講的絕對意義的“平衡”,而講的相對意義上的“平衡”;
不是講的確定性的“平衡”,而是講的不確定性的“平衡”。
為什麼這樣說,因為我想,如果“平衡”處於靜態中,事物就沒有發展;
只有在動態中,事物不僅能得到發展,而且體現在運動中求“平衡”的必要。
如果從絕對意義上瞭解“平衡”,那麼就導致取消“平衡”與“不平衡”的矛盾;
只有從相對意義上瞭解“平衡”,事物就會在“平衡”與“不平衡”之間,找到新的“平衡”。
如果一味追求確定性的“平衡”,那麼就會使“平衡”成為絕對化、僵化態;而不確定性的“平衡”,則可使“平衡”適應千變萬化的事物的運動過程。
“平衡”是個過程,不是要求人們崇拜的圖騰。
這是我對“平衡論”的一點粗淺認識,而這不是我要講的主要內容。我想講一講,從中國傳統哲學的思維模式上來看“平衡論”的意義。
中國傳統哲學中至少有四、五種極有影響的思維模式。
這裏我簡單的介紹一下這幾種不同的思維方式,再談談這幾種思維方式和"平衡論"的關係。
(1)孔子的“中庸”思想是要求在兩極之間求一“中極”。
所謂“中庸”就是“用中”的意思,(鄭玄注《禮記?中庸》:“庸,用也”。
《說文》:“庸、用也。”)“用中”就要求既不要“過”,也不要“不及”,所以孔子說“過猶不及”,《論語?堯曰》:“堯曰:咨!爾舜!天之歷數在爾躬,允執其中。
”(堯在讓位給舜時,對舜說,天命已落在你的身上,要真誠地保持適中。)就此,我們可以說,孔子的“中庸”就是追求合適的“度”,過了這個合適的“度”,就是“過”;
沒有達到這個合適的“度”,就是“不及”,也就是要求在兩極中求得一適合的“中極”。
(2)老子則不同,他是要求由事物的一極,來尋求事物的另一極。例如《老子》第一章:“天下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矣;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矣。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
這就是說,在你看到事物的一個方面時,必須注意與其相對應的另一個方面,這是因為事物是可以相互轉化的,所以老子說:“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
老子認為事物這種一反一正,彼此互轉的態勢,一般人常常對它迷惑不解,但事物的發展往往正是如此的,因此,在注意事物的一極的同時,必須注意其相對應的另一極。
(3)《書經?洪範》提出"五行"的思想,《左傳》、《國語》等也多有論述,後來發展成一套五行相生相剋的思想體系。
相生: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
相剋:水剋火,火剋金,金剋木,木剋土,土剋水。
萬物相生相剋,相互聯繫,既可相生,也可相剋,而這種相生相剋都有一定的規律可循,而不是雜亂無章,例如,只能是土生金,而不能是金生土;只能是金剋木,不能是木剋金。
而無論相生、還是相剋都包含著發展觀(不應是雜亂無章的發展,而應是有序的發展),或者在相生中發展,或者在相剋中發展。
(4)湖北荊門郭店出土的竹簡中有一篇題為《太一生水》,其開頭說:“太一生水,水反輔太一,是以成天;天反輔太一,是以成地”云云。
作為一種思維形成,其意義是說:一種事物產生另外一種事物,被產生事物會反回來輔助原來的事物,而產生新的事物。
例如由孔子的“性相近”的思想產生了孟子的“性善”思想,孟子的“性善論”不是對孔子的“性相近”的思想的否定,實際上幫助了孔子的“性相近”得到發展,而孟子的“性善論”後來又發展為宋明理學的“性即理”的理論。
這就是說,一事物產生了一新的事物,並不是新事物把產生它舊事物完全否定掉,而是幫助產生它的舊事物得到發展,從而產生更新的事物。
這種思維模式是充分注意到新和舊並不是完全對立不相容的,而是說“新”往往是包含著“舊”的,在它們之間存在著一種內在關係。
(5)《國語?鄭語》中記載了如下一段,史伯對鄭桓公說的話:“夫和實生物,同則不繼。
以他平他謂之和,故能豐長而物歸之;若以同裨同,盡乃棄矣。
故先王以土與金木水火雜,以成百物。”(事實上和諧才能生長萬物,同一就不能發展。
把不同的東西加以協調叫作和諧,才能使萬物豐盛發展而有所歸屬;如果把相同的東西相加,用盡了之後只能拋棄。
所以先王把土和金、木、水、火配合起來,作成千萬種事物。)
"以他平他",是以相異相關為前提,相異的事物相互協調並進,就能發展;
"以同裨同",則是以相同的東西相疊加,其結果只能窒息生機。
如果我們把中國傳統思想這些不同類型的思維模式用到“平衡論”上,是不是可以說“平衡論”的出發點首先是要在事物的發展中要找到一個適當的度,即在“過”與“不及”上,找到克服這兩種偏向的“中極”,也就是“中庸”之道。
但事物都是動態的,因此在它的運動中就一定會離開“中極”,即使適當的度變成不適當了。
怎麼辦?
我們應該在此事物適度時,就看到它的對立面,就是要看到會發展成不適度,這就是老子提出的要注意"在一極中找對應的一極"(美之所以為美,斯惡矣),即我們一定要注意事物是會相互轉化的。
如果我們注意到這一點,就可以避免使事物向不利的方向發展。
那麼應該如何呢?
這就要我們看到這種兩極對立既存在著相剋的關係,但同時又存在著相生的關係。
例如孟子的“性善說”和荀子的“性惡說”,從一方面看它們是“相剋”的,但從另一方面對是互補的,因為孟子的“性善說”是孔子“仁”的思想的發揮,而荀子的“性惡說”是為孔子重視“禮”的思想作論證。
因此,我們要在運動著的事物出現“相剋”的情況時,注意其中存在著“相生”的因素。又有“相生”的情況時,注意其中存在著“相剋”的因素。
這樣事物才可以由不平衡態發展到新平衡態。
由於事物是永遠處在運動之中,就會有新的因素加入,新的因素的加入,可以是對此事物起“相生”的作用,也可以起“相剋”的作用。
如果是起“相生”的作用,這就是說它會起著促進事物向前發展,但在此時就必須注意到發展的“適度”;
如果是起"相剋"的作用,這就是說此新因素的加入會阻礙事物的發展,那麼我們就要注意如何把消極因素轉化為積極因素。
如果注意了在事物運動中會出現“相生”,又出現了"相剋"的問題,那麼運動中的事物就會不斷的保持運動中的平衡態。
而正是有新的因素加入會對運動中的事物有著“相生”和“相剋”的情況發生,事物才有發展,才會出現事物由不平衡態走向新的平衡態。
因此,我們應該認識到新因素的加入,正是事物發展的動力。所以羅素說:“歷史多次證明,不同文化之間的交流是文明發展的里程碑。”
如果事物能在運動中不斷吸收新的事物,不僅注意到適度,而又注意相對立方面的影響,並能處理好其在運動中的“相生”、“相剋”關係,和在新舊事物之間找到內在關係,這樣事物就可以在運動中經常保持“平衡”態,而中國傳統哲學認為事物的最高平衡態是“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
“萬物並育”、“道並行”是“大同”,“不相害”、“不相悖”是“和”,這種“和”就是《易經》中所說的“太和”。
所謂“太和”就是事物在運動的最完滿的平衡態。這當然是一個理想,但它無論如何正是人們追求的理想境界。
《周易?乾卦?彖辭》中說:“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
意思是說,天道的大化流行,萬物各得其正(恰當的位置),保持完滿的和諧,萬物就能順利發展。
一切事物(萬物)如能在運動中與其他事物保持“和諧”,這必定要照顧到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的條件下保持與其他事物的“和諧”,這應該是“平衡論”所必須注意的問題。
引用:http://www.guoxue.com/xzcq/ddxz/tangyijie/czgctswmskphlyy.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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