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廉貞 於 2012-9-12 22:22 編輯
【自理能力 經由練習而來】
【文/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婦幼院區早期療育評估中心主治醫師吳貞瑩 】
很多父母總埋怨「孩子什麼事都不自己做,老要父母幫忙」,這些父母是否想過,自己是否曾幫助孩子做了太多,已讓他養成依賴心理,反正一切都有父母做好,何必還要自己來。
常聽父母抱怨孩子「這也不做,那也不做,連個簡單的家事都不會」,但是換個角度想,孩子為何不願自己做而想依賴父母,背後最大的原因究竟是什麼?
這可能需要想想,從小是否有放手讓孩子自己動手做,讓他養成好習慣。
(圖片/bobo小天才雜誌提供)
個案一 不練習走‧自然走不好
男孩冬冬一歲多了,照理說,正是愛自己走來走去的年紀,但是總不見他想要自己走,只要外出,走個幾步,就吵著要父母抱;如果不抱,要求他自己走,冬冬就又哭又鬧的。
看著別家小男孩活蹦亂跳的,愛子心切的父母不禁懷疑冬冬的腳是不是有問題,而帶他至醫院求診,經過檢查,並無任何健康問題。
後來輾轉介紹至心智科就醫,經了解父母的帶養方式,原來問題出在父母的態度!
愛乾淨的父母不想孩子把自己弄得髒髒的,加上怕他累,總習慣從小把冬冬抱在身上,明明是該練習走路的時候,冬冬卻像小無尾熊一樣掛在父母身上。
一直抱著冬冬的父母,也有累的時候,希望冬冬自己下來走幾步時,他卻走不了幾步就喊累,而吵著要抱抱,稍有不順,哭鬧戲碼立刻登場,讓父母煩心不已。
提供機會‧能力自然出現
由於冬冬缺少練習走路的機會,下肢的張力與耐力明顯不足,熟練度也不夠,所以,只要走幾步就會累,而希望父母抱他,當父母不抱,自然鬧起脾氣。
其實以一歲多的年紀來說,不僅會自己走路,也會扶著上樓梯,還會脫衣服、拉下褲子、甚至可以幫忙收拾自己的小玩具……,很多事都可在其能力範圍內,但前提是,父母有從小提供機會讓他自己做,如果父母事事代勞,那麼,即使是正常應有能力,一切也會變得「好難」而無法自己做了。
所謂「自理能力」就是只靠自己即能完成的事項,如果不能靠一己之力完成,就不要奢望孩子以後能夠獨立自主。
就像走路一樣,愈多練習,愈能走得穩、走得快,耐力、肌力、平衡感與協調性都從中反覆練習而來。
有的孩子到了三、四歲,走不好,走不久,多源於學步期的的練習不夠,愈不熟練,愈不想自己走;
不想自己走,跟著少了探索的學習機會;
進而影響了認知能力與經驗發展;經驗的缺乏就沒有足夠的語彙奠定語言發展基礎;
語言能力不足,即無法做好溝通……
一路影響下來,恐怕不是當初因為怕孩子累,而一直抱著的父母,所能想像的結果吧。
(圖片/bobo小天才雜誌提供)
個案二 經驗不足‧哭鬧逃避
寧寧兩歲半了,卻彷彿什麼都不會,在家要她收拾玩具,她不做,父母念了幾句,沒想到她用哭鬧不休回應。
當她進幼兒園後,老師屢屢向父母反應,寧寧的表現跟其他孩子明顯不同,東西拿不牢、走路走不穩、對老師說的話好像有聽沒有懂,因而懷疑她是否發展遲緩,建議家長帶至心智科評估。
經過評估,寧寧並無病理性的發展遲緩問題,一切都是經驗不足所致!
為何經驗不足,跟冬冬一樣,寧寧的問題也是因父母過度代勞而造成。
父母幾乎不讓寧寧自己動手做事,長久缺乏經驗的結果,讓寧寧的能力明顯落後,各個軸向都無法得到正常的發展,她根本不知道什麼是自己的責任,演變成只知道用哭鬧逃避父母的要求。
幫太多‧害了孩子
的確,父母若不能意識到幫孩子做太多,其實是害了孩子的道理,那麼,孩子將是父母一生的負擔。
自理能力不足的孩子,通常其他心智發展也不會太好,因為這是環環相扣的發展循環。
很多孩子在兩歲多時,被父母埋怨「愈來愈不好帶」,主要原因即在於自主行為能力不多,沒辦法面對父母的要求時,即易出現哭鬧行為。
其實一歲多的孩子就有能力做不少的事情,兩歲多的孩子則能在品質上有更好的表現,就在不斷練習中,磨出了精細度與熟練度、培養了問題解決能力、能力慢慢內化成習慣、認知能力隨之增強、責任感亦在無形中養成,就更具行為規範的能力,這樣的孩子,在家不需父母動輒叨叨念念,在外面則可順利融入團體生活並遵守生活規範,基本上,無需師長過分擔心!
趕時間‧無暇等待
只可惜現在的生活型態對孩子自理能力養成形成莫大的阻礙!
其一,父母沒有太多時間等孩子慢慢發展能力,每當孩子想練習時,父母一聲「快一點」,給孩子帶來壓力,根本沒辦法慢慢做完,少了練習,少了鼓勵,孩子原本熱切想要學習的欲望,常常會被一聲「快一點」壓抑,就變得愈來愈不想做了。
延長等待的時間,看孩子如何用他的方式做,才是父母應有的態度!
因此,父母要學的是「提早做準備」,能力不是在要用時才來練習,練習需要時間,所以,平常就要練習以累積經驗。
如果真的趕時間,也只是站在協助立場,主力仍是孩子。
以收玩具為例,父母可主動提醒孩子「把玩具收一收」,當孩子有收拾的動作時,父母再藉「我們來比賽」,順勢「幫忙」,既可加快速度,仍能訓練孩子自己收玩具。
怕哭鬧‧盡力滿足
其二,則是隔代教養的祖父母或外傭、保母做了太多,為了讓孩子不哭鬧,因此,竭盡所能的做,一旦孩子的需求被滿足了,就不懂什麼是「要求」,又該要求什麼,當然,每每面對父母或老師的要求時,也不會知道那是什麼意思,更不必說會照做了,這樣自會被貼上「不遵守行為規範」的標籤。
團體生活中,最重紀律規範,不能遵守的孩子又如何能適應團體生活呢?
對於兩歲多的孩子,若是家庭無法提供足夠練習機會,不妨送去幼兒園,藉由同儕力量加速學習速度,但家庭最好能與園所同步配合教養方式,避免發生「在學校是天使,在家是霸王」的雙面人表現。
一歲多的孩子一天所做的事情,就是學習處理自己的事,這些日常生活經驗的累積,就是點點滴滴增加孩子的基本能力,但父母往往輕忽基本能力養成的重要,只會要求孩子有好的學業成績,卻忘了萬一成了「生活上的低能兒」,只怕父母這輩子永遠也卸不下照顧孩子的重擔!
引用:http://mag.udn.com/mag/newsstand/storypage.jsp?f_MAIN_ID=378&f_SUB_ID=2669&f_ART_ID=17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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