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門法律 卷一 一申治病不本四時之律13】
(律一條 發明《內經》五條)
凡治病,而逆四時生長化收藏之氣,所謂違天者不祥,醫之罪也。
治不本四時。
不本四時者,不知四時之氣,各有所本,而逆其氣也。
春生本於冬氣之藏;夏長本於春氣之生;長夏之化,本有夏氣之長;秋收本於長夏之化;冬藏本於秋氣之收。
如冬氣不藏,無以奉春生;春氣不生,無以奉夏長;不明天時,則不知養藏養生之道,從何補救?逆春氣,則少陽不生,肝氣內變。
又夏為寒變。
陽氣不能鼓動而生出,內鬱於肝,則肝氣混揉,變而傷矣。
肝傷則心火失其所生,故當夏令而火有不足,寒水侮之,變熱為寒也。
逆夏氣,則太陽不長,心氣內洞。
又秋為 瘧。
陽氣不能條暢而外茂,內薄於心,燠熱內消,故心中洞然而空也。
心虛內洞,則諸陽之病作矣。
心傷則暑氣乘之,至秋而金氣收斂,暑邪內鬱,於是陰欲入而陽拒之,故為寒。
火欲出而陰束之,故為熱。
金火相爭,故寒熱往來而為瘧。
逆秋氣,則太陰不收,肺氣焦滿。
又冬為飧泄。
肺熱葉焦,為脹滿也。
肺傷則腎水失其所生,故當冬令而為腎虛飧泄。
飧泄者,水穀不分而寒泄也。
逆冬氣,則少陰不藏,腎氣獨沉。
又春為痿厥。
少陰主藏,少陰之氣不伏藏,而至腎氣獨沉,則有權無衡,如冷灶無煙,而注泄沉寒等病作矣。
腎傷則肝木失其所生,肝主筋,故當春令而筋病為痿。
陽貴深藏,故冬不能藏,則陽虛為厥。
此可見春夏生長之令,不可以秋冬收藏之氣逆之。
秋冬收藏之令,不可以春夏生長之氣逆之。
醫者而可悖春夏養陽,秋冬養陰之旨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