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彰化縣志》】 清領時期(1836)臺灣彰化縣地方史志,周璽為總纂。
雍正元年(1723),朝廷以諸羅縣轄域過廣,乃割諸羅虎尾溪以北、大甲溪以南,另設彰化縣,縣治半線社。
周璽(字琢堂,廣西臨桂進士)以纂修縣志為己任,繼任知縣李廷璧及託克通阿亦欣然樂成此事,乃開局從事。
道光十年,李廷璧聘周璽為總纂,設志局於明倫堂後之靜室,吳春蘭、方岱、陳震曜等襄助,曾作霖纂輯。
道光12年(1832)初稿成,16年(1836)定稿,纂成十二卷,另首一卷。
體例規撫余文儀《續修臺灣府志》及周鍾瑄《諸羅縣志》,以二志為藍本,乾隆29年(1764)至道光16年(1836)間七十三年史事,則為本志所增補。
《彰化縣志》目前所見版本共有五種:其一為周璽原刻本;
其二為日人鈴村讓《臺灣全志》本(以下簡稱「全志本」);
其三為莊松林校訂之《臺灣方志彙編》本(以下簡稱「校訂本」);
其四為成文中國方志本(以下簡稱「原刻本」);
其五為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臺灣方志彙編》之重排本(以下簡稱「文叢本」)。
原刻本現藏國家圖書館臺灣分館,共四部:其一為「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藏書,大正11年(1922)9月11日臺灣總督府保管。
印刷清晰,版字無磨損痕跡;
其二為大正6年(1917)2月19日臺灣總督府民政局保管,有「大正十二年四月賜皇太子殿下台覽」方章一枚;
其三為大正6年(1917)1月23日「東洋協會臺灣支部」寄贈,有「守屋善兵衛氏在臺記念寄附」方章一枚,缺卷十一;
其四為昭和14年(1939)7月7日入藏。
二至四部,字跡多缺損,應非第一次印刷。
民國12年(1923),日人鈴村讓以蒐求所得之八部方志,輯印成《臺灣全志》,《彰化縣志》即為其中之一,並由臺灣經世新報社以活字排印出版。
民國46年(1957),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據「全志本」排印,列為「臺灣方志彙刊」卷三;
後又於民國51年(1962)重排,編入「臺灣文獻叢刊」第一五六種。
民國57年(1968),莊松林先生重新校勘整理,收錄在方豪先生主編之《臺灣方志彙編》,由中國文化大學國防研究院出版。
民國74年(1985),成文出版社據原刻本照相製版,以四部互為校補,書末附「校訂本」。
雖歷經多次校訂、排印出版,但其間受限於時代因素,或因陋就簡,或有未及詳細校勘者。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25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