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合葬(複體葬)】 複體葬為臺灣考古學界所分類的墓葬形式的一種,指的是一墓中有二個以上的個體在同時間或不同時間點被置入同一墓棺,造成棺墓中存在多副遺骸的埋葬形式。
以卑南遺址為例,卑南遺址的「複體葬棺墓」是臺灣考古學上的第一次發現。
這種「複體葬棺墓」是多次重複利用石板棺墓埋葬的結果;
亦即第一次以後的埋葬都經歷挖開已存在的石板棺棺上的覆土,打開蓋板埋入新的死者等過程。
有時在過程中甚至添加石板延長棺身再行後續的埋葬。
因為這種「複體葬棺墓」內的多數個體遺骸並不是同時下埋,因此棺木內累積了數目不等、腐朽程度也不同的個體遺骸以及陪葬品。
(連照美2003:98)複體葬的鑑別比較困難,根據經驗,我們用來鑑定這一葬法的標準有以下幾項:(a)明確多具的人骨架;
或(b)棺內骨架雖然不全,但相同位置上有重複遺骨;
或(c)不完整的人骨架經擾亂過,例如棺內南、北端皆有牙齒遺留,或長骨集中出現於棺內某一部位;
或(d)明顯多項與多數的陪葬品,其中全部或部分失去其原在位置;
或(e)棺板的結構可確定再經動過。
(宋、連1987:47)一般而言,由於複體葬的人骨保存狀況不佳,甚至較單體葬者更差,所以較常利用陪葬品如陶罐、耳飾數量來判斷棺內收埋的死者人數。
台灣東部尚有幾個較大的遺址,如加路蘭遺址、太平遺址、東河Ⅰ遺址、老番社遺址都包含有類似卑南遺址的「複體葬」墓葬,這些遺址主要堆積也都屬於卑南文化。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82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