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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百科全書●宗教●天主教人物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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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22 23:41:3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中華百科全書●宗教●天主教人物誌

 

天主教人物除基督、其母瑪利亞與十二門徒外,當推教父與聖師了。

 

「教父」(FathersoftheChurch)指教會初世紀的著名主教,以聖德與神學去撫養初生的教會之意。

 

分宗徒時代的教父與後期的教父。

 

前者著名的有羅馬的克萊孟(ClementofRome,西元一○一年卒),著有「致科林斯書」。

 

安提阿第二任主教依納爵(IgnatiusofAntioch,一○七年殉道),著「致七教會書」。

 

斯密爾乃主教包利加布(PolycarpusofSmirne,一五○年殉道),著「致腓利比教會書。」

 

由這些著作可知教會初期的制度與情況。

 

二世紀著名教父有護教者哲人儒斯定(Justin,theApologist),著「上皇帝書」二,為天主教辯白。

 

里昂主教依萊內(Irenaeus,二○三年卒),著「反異端人書」,由此可知一、二世紀異端邪說的種類與分布。

 

三世紀的教父有奧利振(Origen,二五五年卒),為亞歷山卓著名神學家,與迦太基人戴都良(Tertulian,二四○年卒),二人著作皆極豐富。

 

四世紀可謂是偉大的教父時代:在東方有亞歷山卓主教亞達納(Athanasius,三七三年卒),為反亞略說健將。

 

小亞細亞凱撒勒亞主教巴西略(Basil,theGreat,三七九年卒)、納齊安的格列哥里(GregoryofNazianzus,三八九年卒)與君士坦丁堡主教基素東(JohnChrisostom,四○七年卒)等四位,基於闡明教會重要信條,貢獻至巨,因此被稱為「東方四大聖師」(DoctorsoftheChurch)。

 

西方四大聖師:米蘭主教盎博(Ambrose,三九七年卒)、哲羅姆(Jerome,四一九年)和奧古斯丁(AugustineofHippo,三五四~四三○)。

 

後者神學著作最多,較著者有「天主之國」(DeCivitateDei)二十二卷,為世界文學名著之一;

 

「懺悔錄」(Confessio)描寫天主在他心靈上的工作。

 

第四位是教宗格列哥里一世(GregorytheGreat,六○五年)。

 

他被稱為「天主的執政」(ConsulofGod),不但以著作與訓誨領導教會,而且保護羅馬市民免遭倫巴人的蹂躪。

 

十三世紀為大學興起時代,也是士林哲學(Scholasticism)的黃金時期,這時的著名聖師,計有偉大的雅博(AlbertusMagnus,一二八○年卒)和其弟子多瑪斯.阿奎那(ThomasAquinas,一二二五~七四,參閱天主教典籍條)。

 

迄今有研究其思想者,形成「多瑪斯學派」(Thomists)。

 

其他尚有教父十八位、聖師二十二位,其中二位為女性,即義籍喀特利納(CatherinadaSiena)和西班牙籍的德蘭(TheresiadaAvila)。

 

下面介紹領導傳揚天主教的人物。

 

首先談最高精神領袖羅馬教宗。

 

天主教根據「彼得繼承說」(PetrineSuccessionTheory),相信基督立聖彼得,或由拉丁文譯作聖伯多祿為教會的基石,掌有天國的鑰匙和「束縛」與「釋放」的特權(翰、一、42,太、十六、18~19),有「鞏固」其他門徒之職(路、二十二、31~32),有「放牧」、「餵養」基督的羔羊與羊群之責(翰、二十一、15~17),即享有統治管理基督教會之權。

 

彼得曾作羅馬主教二十五年(四二~六七),而基督的教會是持久的,直到世界的終結(太、二十八、20),所以羅馬所有主教皆是彼得的繼承者,也皆有全權治理教會,天主教徒稱他們為「教宗」(Papa-Pope),父親之意。

 

再根據天主教傳統,由彼得至當今教宗若望保祿二世(JohnPaulII,一九七九~?)

 

,計有二百六十四位教宗。

 

教宗的產生,古時由羅馬神職與教友共同選舉,經過多次演變,至一一七九年亞歷山大三世(AlexanderIII,一一五九~八三),正式制定樞機團是唯一合法教宗選舉人,凡獲得三分之二再多一票即當選,迄今不變。

 

稱樞機(Cardinal-Cardo),言他們擔任教廷「中樞」、「機要」的角色。

 

源於古羅馬的二十五座教堂主任、十三位政區執事(後增一位)和羅馬近郊七位主教(SuburbicarianBishops),擔任教宗的諮議。

 

一一五○年組成樞機團(SacredCollege),一一七九年成為合法教宗選舉人。

 

同時羅馬以外的主教也被錫封為樞機;

 

但至十五世紀其數目不曾超過三十位。

 

至一五八六年,教宗西斯篤五世(SixtusV,一五八五~九○)把數字提升至七十位,其中六位主教級,五十位神父級,十四位執事級。

 

至一九五九年教宗若望二十三世(JohnXXIII,一九五八~六三)為平均分配起見,再把樞機數字增達一百多位,目前(一九八○)數字為一百二十八位。

 

教宗保祿六世(PaulVI,一九六三~七九)於一九七五年規定,樞機凡年滿八十歲者喪失投票權。

 

我國田耕莘氏為首位有色樞機。

 

(一九四五、十二、二十三)。

 

「宗主教」Pat(riarch):僅古老基督教會的主教稱之,即由宗徒或宗徒的弟子所創立的教會:羅馬、亞歷山卓、安提阿、耶路撒冷和君士坦丁堡。

 

自一○五四年東西教會分裂後,教廷在西歐也賜有特殊背景和對教會有特殊貢獻的教會主教享用,即威尼斯、里斯本、馬德里和印度前葡屬臥亞(Goa)四區,但權限和總主教無別。

 

近東自十七世紀部分東正教會和天主教合一,所以亞歷山卓、安提阿與耶路撒冷三宗主教區又恢復了,而後者且成立拉丁宗主教區,管理近東拉丁禮教友。

 

安提阿以不同禮節,計委三位宗主教:即麥基禮、敘利亞禮和黎巴嫩馬洛尼禮(Maronites)各一;

 

外亞美尼亞和加爾底亞各一,所以近東東方禮宗主教計有六位,拉丁禮一位。

 

宗主教的地位應較樞機悠久,但遵教宗友真五世的決定,樞機的地位高於宗主教。

 

「總主教」(Archbishops):天主教二世紀在近東,四世紀在西歐開始在羅馬帝國行省中成立教省,省會主教稱首府主教(Metropolitans)。

 

他監督本區宗教會議的召開,追認並祝聖由神職與教友所選出的主教,除非他們的祝聖由本區宗主教保留例外;

 

並負責本教省一般事務。

 

自六世紀開始稱他們為總主教(Archbishops),這個稱呼已往只宗主教和郡治主教(也稱超首府主教Super-metropolitans)享用。

 

但自十四世紀起,主教被選的追認與祝聖為教宗所保留。

 

自八世紀起,總主教被委任後,應向教宗討求總主教榮譽佩帶(Pallium)。

 

「主教」(Bishops):為宗徒的繼承者,由上主所制定以管理某個教區。

 

他的產生初由神職與教民選舉,後出首府主教或宗主教追認;

 

十一世紀由主教座堂參議會推選,十四世紀則由教宗提名。

 

目前(一九八○)總主教與主教合計為三千八百餘位。

 

「自治區首長」(AbbaciesandPrelaturesnulliusDioeceseos)二十八位:是部分教會教友不歸本區主教管轄,而由修道院院長或某城參議會會長(SecularChaptersofCanons’Provost)管理,並享有主教的部分權力,但無主教的品級。

 

「署理區首長」(ApostolicAdministrator)十二位:某教區主教出缺,由臨近主教,或首府主教代管稱之。

 

自十二世紀由教區參議會選出,自十三世紀則由教宗委任,始稱宗座署理。

 

一般基於某種因素,如政治,教廷不能委任主教,只能委任署理而已。

 

「代牧」(ApostolicVicars):為尚未成立聖統的傳教區教會負責人,代理教宗治理該地教會故名,但有主教的品級。

 

此源於十七世紀教會為避葡萄牙的保教權之干涉而特設的權宜辦法。

 

今天則指成績尚未達到一定水準的教區首長。

 

「監牧」(ApostolicPrefects):設於傳教區的初期教會,一切尚未完善,無主教品級;

 

如成果豐碩,即可升為代牧。

 

外在主教中尚有「榮譽總主教」和「榮譽主教」,他們沒有教區,多為教廷大員,或年老退休者,這時教廷把近東或歐洲古老、但今已不存在的教區名銜賜給他們「助理主教」(CoadjutorBishops):因主教年邁體弱,可由教宗委任一位幫助他,有主教品級,且有繼承權。

 

「輔理主教」(AuxiliaryBishops):因某教區地域廣大,向教廷備案,可找一位或數位輔理主教,協助他處理教務,有主教品級,但無繼承權。

 

「總代理」(GeneralVicars):在我國習稱副主教,為主教的左右手,一教區可能有一位或多位。

 

如臺北總主教區就有三位。

 

「伽儂」(Canons):在西歐由德高望眾的神父組成教區參議會(Chapters),擔任主教的諮議與顧問,很多事件須獲得他們的同意方能執行。

 

新主教也多由他們中被教廷委任。

 

他們穿紫紅色禮服,每天於固定時間,在主教座堂內集體詠唱日課,並舉行大禮彌撤。

 

「司鐸」(Priests):此名取自論語:「天將以夫子為木鐸」,司教化之意;

 

俗稱「神父」-精神的導師。

 

神父分兩種:一為「教區司鐸」(DiocesanPriests),屬某教區,歸主教管轄。

 

一為「修會司鐸」(ReligiousPriests),屬某古老修會,如本篤會(Benedictines)等,或屬新興修會,如耶穌會(Jesuits)、方濟會(Franciscans)等。

 

負責堂域的司鐸稱「主任司鐸」(Pastors),其下有一位或數位神父(Assistants)協助他。

 

教廷對教會有特殊貢獻的神父又賜「蒙席」(Monsignor)銜,在宗教集會中可穿紫紅色禮服;

 

羅馬教廷的低級職員多享有此榮銜。

 

「執事」(Deacons):在「使徒行傳」中就有記載(六章一節…),九世紀在法國又有「總執事」(Archdeacons)的產生,十世紀傳入它國。

 

一般他們管理教區財政與訴訟等事項;

 

至十三世紀因他們過於專權而被取消。

 

執事多年來為晉升司鐸前的必經階段。

 

自二屆梵蒂岡大公會議後,基於有些地方神父不足,教廷特准俗人擔任此職,稱為「終身執事」。

 

一般由信教虔誠、聲譽與家庭狀況皆良好的男士充任。

 

在布道、施洗等方面協助神父,上言各級神級管理與服務七億五千萬天主教教友。

 

至論和我國有關係的重要人物,首推奉教宗命出使元廷的蒲朗嘉賓(Ciovan-nidiCarpino,一二五二年卒)與和德里(OdoricoPordenone,一三三一年卒),他們皆有出使中國回憶錄問世,把我國的風土文化介紹給歐洲;

 

義大利籍的孟德高維諾(GiovanniMontecorvino,一三四八年卒)為首位來我國傳揚天主教的教士。

 

在元大都建立教堂兩座,皈依教友五千餘。

 

後教會不幸隨元亡而絕跡。

 

直待兩百餘年後,明萬曆十年(一八五二)利瑪竇(MatteoRicci,一五五二~一六一○,)再把天主教引入中國。

 

他熟讀中國經書,適應中國文化,利用介紹西洋科學結交士大夫等策略,傳教十分成功。

 

受其感化的當時名人計有上海徐光啟,官至禮部尚書,且一時拜相。

 

他與利氏合譯「幾何原本」(前六卷),著「農政全書」等,影響我國文化至深,被譽為輸入西洋文化的先驅。

 

李之藻,杭州人,官至太僕寺少卿,編譯有「名理探」和「寰宇詮」等書多種。

 

楊廷筠,杭州人,官至御史和京兆尹,曾著護教書三種等。

 

以上三人被視若「早期中國天主教的三大柱石」。

 

利瑪竇由友人幫助,用中文撰寫不少書籍;

 

重要的有「天主實義」、「畸人十篇」、「二十五言」等,其「萬國輿圖」更引起不少中國人的欽佩。

 

日耳曼籍的湯若望(JohnAdamShallvonBell,一六六六年卒)明天啟二年(一六二二)蒞中國,對曆法頗有研究,曾擔任欽天監正,著有關曆法的書籍二十餘種。

 

比利時籍南懷仁(FerdinandVerbiest,一六八八年卒)十九年擔任欽天監正,著書也不少;

 

他們的職位對天主教傳教活動有很大的幫助,其他法籍耶穌會士張誠(JoanF.Gerb-illon,一七○七年卒)編滿文字典、白晉(JoachimBouvet,一七三○年卒)等繪康熙地圖,皆對我國文化有卓越貢獻。

 

(羅漁)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8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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