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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百科全書●宗教●齋戒】
齋之梵語為Upodha,音釋為布薩,原為古印度之祭法。
即每隔十五日舉行一次集會,令各自懺悔罪過、清淨身心,祭主並行斷食;
故齋之本意原為清淨之謂,後遂轉指不過中食(過午不食)之法,能守此法者,稱為持齋。
持齋期間所食之物,稱為齋食。
於小乘時代,齋食乃特指午前所食之食,午後食者即非齋法,此係就其食時而言;
至大乘時代,乃以慈悲禁殺之意而轉重於食體,而以素食為齋,然嚴格言之,其與小乘戒律中齋之本意並無直接關係。
印度古來即盛行此類不過中食之法,尤以尼乾子等外道更刻意著重之,且進而持為斷食等苦行。
佛教教團成立後,佛陀亦允以成為僧團之法,並制定每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二十三日、二十九日、三十日等六日為六齋日,惟不以斷食等苦行為旨,而強調懺悔、清淨等精神。
於此六日,必集僧眾誦唄說戒經,使比丘安住於淨戒中以長養善法;
在家二眾亦須於六齋日持守八戒而增長善法。
故布薩一辭,於佛教中含有清淨戒住與增長功德二義。
凡有持齋,則必有戒,故齋戒二字自古並稱,上文所述即為齋戒之廣義涵義。
狹義言之,即指中阿含卷五十五持齋經中所謂「聖八支齋」者,亦即今日教內習稱之八關齋戒(又稱八關齋、八戒),此一戒律乃專供優婆塞、優婆夷等在家二眾於一日一夜所受持的出家之戒。
其內容於諸經所舉頗有異說,然通常所謂之八戒者列舉如下:一、離殺生。
二、離不與取,不與取係指未經他人允諾,而自行取用他人之物,亦即偷盜之意。
三、離非梵行,梵行即清淨不淫之行。
四、離虛誑語,舉凡兩舌、惡口、妄言、綺語等均屬之。
五、離飲諸酒,酒能亂性昏智,妨礙修行,故須遠離。
六、離眠坐高廣嚴麗座,不坐臥於一尺六寸以上或寬大華麗之座,以免養尊處優,安於放逸。
七、離塗飾香鬘及舞歌觀聽,即不以香花、花鬘佩戴於身,不以香油等塗抹於身,不作歌舞倡伎,亦不無故前往觀聽。
八、離食非時食,即上記所謂之不過中食,此係八戒中之最重要者。
此外,菩薩善戒經亦列舉:不殺、不盜、不淫、不妄語、不自讚毀他、不慳惜財法、不瞋受悔、不謗亂正法等八種。
大智度論則舉出:不惱害、不劫盜、不邪淫、不妄語、不兩舌、不綺語、不飲酒等八者。
諸經中多處列舉有關持守八齋戒之功德者,例如中阿含經卷五十五、增一阿含經卷十六均謂:受持者於命終後必生於欲界六天,不墮三途八難;
優婆塞經卷五之八戒齋品亦云:可除去五逆罪,並滅除其餘一切之罪障。
我國儒家自古亦有齋戒之說,論語謂:「齋必變食,居必遷坐。」
蓋古人將祭之際,必先變食遷坐,以自齊潔。
齋字於古經傳中與齊字通用,係取其齊一意志之義。
禮記曲禮所謂:「齊戒以告鬼神。」
禮記祭義謂:「致齊於內,散齊於外;齊之曰,思其居處,思其笑語,思其志意,思其所樂,思其所嗜。」
易經繫辭注亦云:「洗心曰齊,防患曰戒。」
準此而言,則儒家之重視齋時一志心虛之意,亦與佛家懺悔、清淨之義,不謀而合。
(星雲)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8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