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戲劇●電視戲劇】 電視戲劇,就是把戲劇故事由演員或卡通木偶人物表演出來,再經過電視攝影與發射技術,傳送給家庭觀眾。
其類型:一、按故事內容分類:計有喜劇、鬧劇、悲劇、古裝劇、時裝劇、歷史劇、武俠劇、文藝劇、歌舞劇、偵探諜情劇、戰爭劇、恐怖劇、宗教劇、兒童劇、地方戲曲等等。
二、按播映集數分類:計有(一)單元劇:一兩次(集)演完一個故事,每個故事的情節與人物完全獨立。
(二)單元劇集:每一集或每兩三集的故事情節完整獨立,但劇中主要人物性格與題材風格,各集前後都連貫一致。
由美國進口之影集多採用劇集方式。
(三)連續劇:如同長篇章回小說;
故事情節和人物關係,前後連貫一致,劇情連續發展,每週演五六集,可連演播數月,除非主管電視單位規定限制集數。
電視戲劇的特性:一、視覺化:廣播劇以訴之聽覺的對話為主,電視劇以訴之視覺的動作畫面為主。
二、小螢光幕:電影特長可發展千兵萬馬的大場面,但電視螢幕太小,不宜展示大場面,故多用中景、近景、和特寫。
三、特重頭尾:一般戲劇結構中之「開場、發展、高潮、收場」,電視劇特別重視開場和收場,否則不易吸引觀眾。
四、劇本格式:分影部與聲部兩欄,聲部寫對話、獨白、心聲、音樂、效果等;
影部寫場景佈置、燈光、動作、鏡頭等。
其編劇步驟:一、主題意識:或先有主題,後編故事,或先有故事,後強調主題,主題是藉著故事向電視家庭觀眾表達人生道理。
二、故事大綱:根據工作目標-主題,編織一個完整的故事,包括劇中反正兩派主要人物、雙方衝突重大情節,以及前因後果和總結局。
三、分集或分場大綱:將原故事大綱再化整為零,順序列出每集較詳細的情節。
四、人物性格:劇中正反派人物性格以及衝突原因;
電視劇人物不宜多,無用者一律淘汰。
五、對話劇本:按分集大綱,順序寫出對話及場景等,編入影部和聲部兩欄,即成為電視劇本。
(徐鉅昌)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8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