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海洋●運費計算單位】 運費之計算單位(FreightUnit),為表明運費時使用之貨物量,依各地之風俗習慣而不同,左列計費單位為比較通用者。
一、重量噸:為貨物之實際重量數,有下列三種:(一)長噸(LongTon):合二千二百四十磅,英、美出口之貨物,多以長噸為計費單位。
(二)短噸(ShortTon):合二千磅,國際貿易中心較少用,多為美國鐵路應用之計費單位。
(三)公噸(MetricTon):即二、二○四.六磅,我國、日本及歐洲各國多用之。
我國國內及出口貨物,皆以公噸為計費單位。
二、尺碼噸(MeasurementTon):貨物質輕體大者,船公司多用尺碼噸。
普通以四十立方呎為一尺碼噸,亦有以五十立方呎或一立方公尺(三五.三立方呎)為一尺碼噸者。
通常船公司可就各件貨物之重量與體積相比較,以選定能使運送人獲得較高運費收入者,作為計費之標準。
三、板呎(BoardMeasurementFeet):為木材計費單位,代表一件長、寬各一呎、厚一吋(一呎×一呎×一吋)之木材立方體積。
因板呎單位過小,故通常所應用者為一千板呎,等於八十三又三分之一立方呎之體積,臺灣省輸日木材多不用板呎,而用一立方公尺為計費單位。
我國大陸運木,則多用石為計費單位。
四、計件:原木或車輛機器等笨重物件,多以一件運費若干而計算之,而不以噸作計算。
此外,有以簍或箱為計費單位者,如臺灣運日本之香蕉運費;
有以頭為計費單位者,如豬、牛、羊等。
運費之計算單位,依各地之習慣而有不同,上述為最通用,且我國航商所普遍採用者,世界其他各地,則常有其所慣用之其他計費單位。
(李黎寶)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79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