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商學●國際合作聯盟】 合作社的聯合組織固然堅守中立原則,但以合作事業之擴展與營利事業的競爭日漸激烈,因之各國逐漸有全國性的聯合社,以及合作者的干預政治,更進一步,而有國際間的聯合。
國際合作聯盟(TheInternationalCo-operativeAlliance,ICA)則為最主要的合作組織。
該聯盟發跡於西元一八九五年,以英、法為主。
共九個國家,基於自願、自助原則在倫敦與會,決議設立一個經常性的國際合作組織,當時聯盟所宣布的宗旨是:「代表各階層的合作組織,宣傳合作原則及方法,使其普及各國及全世界,促進合作運動的發展,並維護它的利益。
增進聯盟內各會員組織間的友誼關係,同時建立國家及國際間各種合作組織的經濟貿易關係,並為促進國際安全與和平而努力。」
聯盟每四年召開一次會議,最高權力機構為大會,下設:一、中央委員會;
二、執行委員會,其下有合作發展委員會及執行小組委員會;
三、祕書長(或稱指導長),直轄東南亞及中非、北非兩個區域性總會;
四、工作小組,以發行刊物及研究為主要工作。
其會員遍布各大洲,會員總數逾三億三千萬。
其中消費社占二分之一,餘者包括農業、住宅、信用、生產、手工藝,及漁業等各種合作社。
聯盟以指導方式促使各國之合作企業在商業及財務上直接聯繫,使他們在國內能接受世界市場供需變化的影響而作各項調整;
同時又設立各種輔助性的組織,如貿易、住宅、銀行、保險等,使消費者與初級生產者直接蒙受利益。
目前聯盟正式發行的季刊名為國際合作之回顧(TheReviewofInternationalCo-operation)。
聯盟所從事的國際合作研究則由HenryJ.Mary基金贊助成立的,該基金乃為國際合作研究的永久中心。
(吳克剛)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63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