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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百科全書●文學●教坊】
教坊為教習音樂,典理倡優之所,始於唐代。
新唐書百官志太樂署:「武德後,置內教坊於禁中,武后如意元年改曰雲韶府。開元二年又置內教坊於蓬萊宮側。」
資治通鑑開元二年(西元七一四):「舊制,雅俗之樂,皆隸太常。上曉音律,以太常掌禮樂之司,不應典倡優雜伎,乃更置左右教坊以教俗樂。」
設教坊使與副以掌理之。
有內教坊博士、音聲博士、第一曹博士、第二曹博士等官。
復有都知,選伶之優秀者充之,其位介於樂官與樂工之間。
都知之上,復設都都知以統之。
其成員則係樂工與樂妓。
男稱樂工,女稱樂妓。
樂工隸太常寺,名稱達十餘種,約分四類:一為樂官、伶官。
二為樂人、伶人、樂伎、音聲人。
三為樂工、工人、工伎、坊工、伶工。
四為俳優、倡優、優人、散樂、雜伎。
樂妓亦分四類:一曰內人,亦曰前頭人,常在上前者也。
二曰宮人,次於內人,別稱雲韶。
三曰搊彈家,謂平民女子以容色選入宮內而教習琵琶、三絃、箜篌、箏等者也。
四曰雜婦女,非正式從事樂伎之樂妓也。
教坊於開元、天寶中為最盛,及安祿山之亂,兩京失陷,遂致衰落。
憲宗元和十四年(八一九),乃復設置仗內教坊。
五代雖或仍之而定其制稍異。
宋初,循舊制設教坊,凡四部:即法曲部、龜茲部、鼓笛部、雲韶部。
其官有使、副使、都色長、色長、都部頭、部頭等。
其中色長,當為演奏某種樂器之領班。
色者,謂樂器之樂類,每一種樂器為一色也。
部頭,當為某部之領班,如四部是也。
明置教坊司,隸於禮部,掌樂舞承應;
清雍正間始廢。
記載教坊之專著,有唐崔令欽教坊記。
(楊向時)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5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