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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百科全書●文學●格律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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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6 09:14:4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中華百科全書●文學●格律派

 

格律二字,指創作詩詞所依據的格式與規律。

 

古與詩之格律,包括聲韻、對偶、字數、句法等,凡重視這些格律的一派,即稱格律派,如唐、宋詩人中之杜甫、黃庭堅等即是。

 

然通常所謂格律派,多指宋詞中之格律詞派而言。

 

詞本協律合樂之文學,北宋晏殊、歐陽修、張先、晏幾道諸家,作詞已漸不協律,至於蘇賦,由於才情奔放,往往以詩為詞,更不守詞中規律,於是詞與音樂漸趨分離。

 

哲宗元祐前後詞家,不甚協律合樂之詞日多,當時文士漸不滿於不諧音律之詩人詞,為恢復詞之音樂性、遂提倡音律。

 

造成樂府詞之復興,因而建立起格律古典詞派。

 

宋徽宗精通音律,亦善填詞,曾頒布大晟樂,詔周邦彥提舉大晟府。

 

邦彥作詞,下字用韻,皆有精密法度,格調音律,最為嚴整,實為格律詞派先驅。

 

南宋後漸至詞學正宗,影響所及,如姜夔、吳文英、張炎輩,皆可稱格律派之翹楚。

 

明人張南湖論詞,有婉約、豪放二派,後人每以婉約為詞之正宗,而豪放為別派。

 

至於周、姜諸人,別樹一幟,於用字精工之外,復精於審音度律,嚴於格法,下開南宋百餘年詞風,蔚成詞壇正統。

 

(王熙元)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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