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三民主義●中國存亡問題】 民國三年,歐戰爆發,我國宣布中立,日本竟以英日同盟、對德作戰為藉口,侵犯我主權,公然出兵山東,攻擊德國租借之膠州灣,更進迫濟南,佔據膠濟鐵路及其沿線礦產。
民國四年,袁世凱圖謀稱帝,日本又乘歐洲列強無暇東顧之際,提出五號二十一條無理要求,以威脅利誘之手段,促其簽字。
民國六年,美國邀我加入協約,對德宣戰,於是引起國人「聯美排日」之議。
國父乃發表「中國存亡問題」一文,詳析其利害得失。
國父指出:「以一國而為戰爭,萬不得已之事也。
其戰爭而獲所期,則目的之達否未可知也;
不如所期,則戰敗之際,動輒危其國家之存在。
夫以一國為孤注而求勝,則必舍戰爭以外別無可以求其生存發展之途者也。」
是以不可輕言戰爭。
既「不能用戰爭以求達其存在發達之目的,則必求其他之手段,所謂外交者,由是而發生。
凡國家之政策既定,必先用外交手段以求達其目的。
外交手段既盡,始可及於戰爭;
戰爭既畢,仍當復於外交之序。
故國與國相遇,用外交手段與戰爭手段,均為行其政策所不可闕者。」
「用外交手段者,通常之軌則;
戰爭手段者,不得已而用之。
不得已云者,外交手段既盡,無可如何之謂也。」
惟「外交手段,非必親某國以排某國者也。」
「國際上之真結合,必在乎共通之利害。」
「引美國以排日本」之思想,實屬迷夢。
應知「強者雖敗,猶有宰割之能,弱國而圖依附強國以佳兵,令得勝,列席議和,猶是聽人宰割,勝敗皆蒙其禍。」
「在他日美國決不能為我利害無干之國,與世界至強之國為敵。」
進而闡明立國之要道,謂:「凡論一國之事,當各就其利害之端不可移易者以為基礎,而各為之想像其所取之策孰為得宜,因之可以決己國之趨避,決不能訴諸感情。」
此所謂基礎,獨立精神。
蓋「一國之所以興,所以亡者,或以一種手段為其直接原因,可以指數。
至於存亡之根源,無不在於國家及其國民不撓獨立之精神。
其國不可以利誘,不可以勢劫,而後可以自存於世界。
令摧敗,旋可復立;
不然者,雖號獨立,其亡可指日而待也。
此非徒肆理論也,凡其國民有獨立不撓之精神者,人皆尊重其獨立有利,從國際利害打算,亦必不敢輕犯其獨立,此可從歷史證明之,亦可從現代事實歸納得之。」
最後剴切提示國人:「存者,不亡之謂也。」
「不可亡,而後能存。」
「中國將欲於此危疑之交,免滅亡之患,亦惟有自存其獨立不屈之精神而已。」
(崔垂言)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