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嚴】
尊重別人,其實就是在贏得別人的尊重。
一個有品味,修養,內涵的人,必定懂得尊重一切的尊嚴。
平庸的人,總是喜歡拿別人的缺點取笑,豈不知,在侮辱別人的同時,不但會受到別人的侮辱,也在侮辱你自己。
一個不懂得尊重別人的人,也得不到別人的尊重。
做人要講道德,講品味,講道德是為了對得起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是彰顯良好的修養,優秀的人,無論做什麽,都能充分體現“尊重”二字。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我們文明古國的某些寶貴遺產已經被現代人揮霍殆盡,最突出的就是“尊嚴”。
尊嚴是人類最基本的價值,只有有尊嚴的活,才稱得上“高貴”。 有些文明,生在台灣,卻成長在西方社會,這是令人遺憾的事。
西方人傳統中有一個重要觀念“尊嚴”就是生在台灣,被人家舶去了。 在人家看來,人都是有尊嚴的,所以,尊重別人的尊嚴就是尊嚴。 今天,對於許多國人來說,這種對“尊嚴”的崇拜是何其陌生。
我們只欣賞自己,只在意自己的感受,只懂得糟蹋別人的尊嚴是謀生的手段,未嘗想到每個人都需要尊嚴。 好多人,一點也沒有尊嚴感,道德淪喪,隨意的踐踏“禮義廉恥”,還不以為恥,反以為榮。 有人說:“人生意義取決於靈魂生活的狀況。其中,世俗意義即幸福,取決於靈魂的豐富;神聖意義即德性,取決於靈魂的高貴,高貴的靈魂無疑是有尊嚴的”。
人必須有做人的尊嚴,有了尊嚴才會有真正的幸福。
古代尚且有“士可殺不可辱”“不吃嗟來之食”的鏗鏘之語,我們當今的人怎麽就沒有那骨氣了哪?在物欲橫流的社會,人們的尊嚴,必然遭到殘酷的摧毀。
有的人,為了一己私利,不惜奪取他人的生命,奪取他人生存的空間,有的人,強取豪奪,攀權結貴,持強淩弱,還有的人做小姐,做情人,被千人騎,萬人踏。 所以,“在尊嚴面前,當所有的人都被迫跪下的時候,唯一站著的人就成了神”。
引用:http://tw.myblog.yahoo.com/jw!1uH4_mGeGVpB8tysx6HLbQ--/article?mid=12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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