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松園醫鏡卷十五數集痙】
痙
痙者,筋病強勁不柔和也。
甚者,頭動搖,背反張,腳攣急,口噤 齒。
按經言:諸暴強直,皆屬於風。
又言:痙筋之病,寒則反折筋急。
又言:諸痙項強,皆屬於濕。
考《金匱》論痙。
亦以風、寒、濕立言。
謂:太陽病發熱無汗為剛痙,太陽病發熱汗出為柔痙。
又謂:太陽病發熱脈沉而細者,名為痙,為難治。
蓋太陰濕邪,淫於太陽,故令背項強直。
若寒、濕相合,則成剛痙:風、濕相合,則成柔痙:以太陽為病,而見太陰賊克之脈,故曰難治。
徐忠可注云:痙雖概為風、寒、濕所中,然原其因,多由亡血,筋無所榮,故邪得以襲之。
故仲景復原痙病之由,而曰:太陽病發汗太多,因致痙。
夫風病下之則痙,復發汗必拘急,瘡家發汗則痙。
雖汗下後,或有邪乘,總由陰虛液脫筋燥致痙,則一也。
此丹溪論治痙,所以有不可純用風藥之戒。
景岳注《內經》,亦言肝主筋,其化風,故諸暴強直,皆屬於風,非外來之風。
內風多燥,若與風劑則益燥,宜補陰以制陽,養榮以潤燥。
故有治風先治血,血行風自滅之說也。
《千金》謂:溫病熱入腎中,亦為痙,小兒癇熱盛,亦為痙,俱當養陰清熱潤燥。
蓋痙病皆屬陰虛液脫筋燥所致。
忠可之說,深得病情,所以產後及金瘡折傷,失血過多,癰疽膿潰之後,每有此症,亦宜養陰清熱潤燥為主。
或金瘡所傷,癰疽潰後,冒風致痙者:即所謂破傷風也。
當養血疏風,方為善治。
產後血舍空虛,外風襲入而成痙者,即《金匱》所言:新產血虛,多汗出,易中風,故令病痙是也。
宜海藏防風當歸為主治之。
嘉言謂:庸愚不知此症,昔賢各從血舍驅風,自有成法可遵。
輒稱產後驚風,妄用鎮驚之藥。
千中千死而不悟,深為可慨。
又小兒體脆神怯,不耐外感壯熱,多如痙病,後世妄以驚風立名,不治外淫之邪,反投金石腦麝等藥,鎮墜外邪,深入臟腑,亦千中千死,此通國所當共禁。
沈氏謂:此乃少陰、少陽客邪所至,為驚為螈,感冒熱邪所致,實非驚風,並非痙病,治者審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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