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音樂●聲樂】 聲樂,在廣義上,是指所有人聲的音樂;
而在狹義上,是指經由特殊訓練,而成為一種有技巧的唱歌方式。
事實上,歌唱是除了語言以外,最能直接表達人類情感的方法。
西洋在西元十五世紀以前,幾乎所有的音樂,都建立在人聲上,十六至十七世紀,聲樂亦占了相當重要的地位,一直到了十八世紀,器樂才漸漸高於聲樂,但聲樂到目前為止,仍然是音樂中傳播最廣的。
人類對於聲音的要求及美感的定義,實在很難下一永恆的定義,如以我國平劇上的唱法,在西洋美聲唱法的立場來判斷,是不能被接受的,因此我們可以了解美的要求是隨民族、時代背景而轉變的。
在七至九世紀之間,聲樂大都用在宗教方面(如格雷果聖歌),由於宗教上的因素(教堂不允許女聲的出現),所以是以男聲為主,而在九世紀時,才用男童聲來代替高聲部。
十六世紀後期,才有女聲(特別是女高音)的出現,這不論是在演出上或作曲上,都可以說是一種突破。
一五七二至一六二五年間,在聲樂上有兩點很重要的發展:其一是閹歌手(Castrato),即男唱女聲的產生,他是用少年的喉頭,配合成人的肺活量與胸腔共鳴,而能唱出廣泛的音域與強有力度的聲音;
其二是西洋歌劇的誕生,十七世紀由於歌劇的興起,而產生了一種新的歌者,是以不同的音域、音色來扮演不同的腳色,到了十八世紀時,義大利盛行一種美聲法(BelCanto)的發聲法,它著重於音色的純淨明亮,並用人為的技巧,唱出華麗的裝飾音,使人聲在美感上,到達了一個完美的境界。
但是十九世紀時,由於當時的作曲家威爾第、華格納等作品,在表現上,趨向於寫實、戲劇性的加強,及大型劇院、大型編制的合唱及交響樂團的興起,而使過分強調花腔及炫耀聲音的閹歌手被放棄,而美聲法也因不合人道的緣故亦不復存在了。
如今二十世紀的許多作曲家,又提出一種新的歌唱技巧直譯說唱(SprechenGesang)。
而又由於科技的發達,電子擴大機與麥克風的發明與使用,使我們對聲音的要求,又做了修正。
但由於經由電子擴大機及一些科學放大裝備而放出的聲音,會失去音質、音色的真實感,一種合乎傳統美聲及多方面能兼顧的發聲法,是有其存在必要的理由。
正確的發聲法,要合乎以下四項原則:一、健康、合理、持久的。
二、在音域、音量上的滿足感。
三、多重色彩的可塑牲。
四、咬字的清晰,使情感能直接的傳達給聽眾。
(陳麟)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99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