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商學●動機理論】 人類的行為,自心理學觀點言,有其起因、動機與方向。
人受某種刺激後,即激發其某種需要,引起某種動機,因而產生某種行為。
此種行為有其一定的方向,即朝向滿足其被激發的需要的目標而進行。
一俟目標達成,需要獲得滿足,原有的刺激即歸消滅,動機因之不復存在,行為亦隨之終止。
故動機可謂為行為的原動力。
美國心理學家麥克萊蘭(DavidC.McClelland)與艾金森(JohnW.Atkinson)兩氏在其有關工作激勵的理論中,論及動機,由哈佛大學李特文(GeorgeLitwin)教授詮釋其內容如次:一、一切健全的成年人,均具有一個很大的潛能儲存庫。
二、一切成人均具有若干種基本的動機或需要,它們猶如管制儲存庫中潛能流量的活塞或閘門一樣。
三、具有同一文化背景的成人,可能會具有同樣的各種動機,但其強弱程度則有極大差異。
強烈的動機猶如一個可以開啟較大流量潛能的閘門,微弱的動機則像一個只能開啟有限流量潛能的閘門。
四、一個人的某種動機能否「實現」,亦即其潛能能否由此閘門流出而成為行為,胥視其所處的情況(Situation)而定。
五、此種情況所具有的特性,會引發不同的動機。
某種動機只對某種特性發生反應。
六、由於不同的動機導致不同的滿足,因此引發不同的動機,就會導致不同的行為模式。
七、如果將情況的特性(或刺激)加以改變,就會引發不同的動機,結果必導致不同的行為模式。
此項理論,不僅說明了動機與行為間的關係,亦且指出了改變行為模式的方法,為建立工作激勵制度提供了重要依據。
(戴鼎)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63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