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英文●工黨】 目前世界各國有工黨者為:英、澳、紐、荷、丹、愛、以、智、匈、挪、印尼、巴貝多、模里西斯、巴哈馬、千里達等國。
其中要以英、澳、紐、以等四國之工黨經常與各該國之主要政黨輪番執政。
但因限於篇幅,僅簡略介紹英國工黨如后:一、創始人及建立年月:工黨係西元一八九三年一月成立於浦悅華,其創始人為巴吉斯,但若干學者亦有以哈第為其創始人者。
二、構成之要素:工黨係以工會、社會主義者團體、惠邊社與合作社等四者為骨幹。
而此四者中,乃以惠邊社之思想理論為靈魂,以工會為行動之主力,而以合作社為達成互助合作之手段。
三、經濟觀:工黨深信人類工作之報酬,應與其才能及所用精力成正比。
易言之,特別之才能、負責與努力,應當獲得特別之報酬。
故其經濟觀,乃「各盡所能,各取所值」,此與共黨所謂「各盡所能,各取所需」之空言相比較,則遠為合乎情理與事實。
四、崛起之原因:論者以為工黨之崛起,乃由於下述諸因:(一)英國工人因一八六七年選舉法之頒布而獲得選舉權者,數達一百萬人之多;
(二)自由黨以放任主義為其理論基礎,此一主義進入二十世紀,已經落伍,故易為標榜社會主義之工黨所取代;
(三)自由黨人失敗之原因,乃拙於適應環境之發展,不知安撫工會與工人,因為自由黨係由雇主們所組成之政黨,其基金既係來自雇主,其領導人物又係來自資本家階層,故易失去工人之支持;
(四)工會與社會主義團體於一九00年相結合,使工黨於胚胎時期,頻添知識分子之一翼。
韓德遜一九一八年之改革,使得此類知識分子積極參加工黨地方性之政治;
(五)自由黨人不夠警覺,非但不知工黨之政策於己不利,反而於一九二三年之選舉協助工黨,使之於平民院中贏得一九一席,一躍而為第二大黨。
其後二年之選舉,工黨雖僅獲得一五一席,但仍為第二大黨,並組織了英國歷史上之首次工黨內閣,而自一九四五年起,則以其本身之力量與保守黨輪流執政;
(六)工黨對於社會主義之宣傳既不遺餘力,而所採行者復為社會主義之政綱政策與政治措施,當勞工大眾均明瞭該黨可為彼等爭取福利時,自然樂於支持;
(七)參政權之普遍與教育之普及,對工黨之發展有莫大之裨助。
五、組織機構:分為三大部分:(一)國會工黨;
(二)國會外工黨之群眾組織,包括:年會、全國執行委員會、區域組織及選區組織;
(三)工黨總部則為由祕書、組織、婦女工作、國際工作、研究發展、新聞宣傳及財務等七處所組成之幕僚機構。
六、組織成分及有關規定:依照黨章第二條之規定,其黨員分為團體黨員與個人黨員兩種。
均須接受黨章、主張、政綱政策、議事規則,與選區黨部規程。
凡經工黨宣布不得加入為團體黨員者,則其分子亦不得以個人之身分,加入工黨為個人黨員,此乃對於破壞之防微杜漸。
七、領袖之產生及其權力:工黨領袖係由國會兩院之本黨議員選舉所產生,除工黨在朝,領袖身為首相之時外,其餘歲月,每年須經國會工黨予以改選。
如工黨在朝執政,其領袖則大權在握,與保守黨領袖者相埒;
否則,無決定政策及人事任免之權,故較保守黨者大為遜色。
八、國會工黨主席及領袖:自一九○六年起,至一九八○年止,下列諸人均曾擔任過國會工黨主席,甚或領袖:哈第、韓德遜、巴內斯、麥唐納、何奇、瓦德爾、亞當姆遜、克令土、史美利、倫斯柏銳、艾德禮、格慈基爾、威爾遜與賈拉漢、佛特。
其中以艾德禮之任期為最長,竟達二十一年。
九、議員候選人之提名:凡黨員欲角逐議員候選人提名者不能毛遂自荐,必須由其所屬團體向選區黨部推荐,然後由選區執委會就登記者中遴選數人轉報總管理委員會,依照提名規程,予以決定。
工黨議員一旦獲選,嗣後即可自動成為爭取下屈國會議員連任之候選人,此乃工黨提名議員候選人與保守黨不同之處。
十、結語:從理論言,年會為工黨最高權力機關,而全國執委會則為年會閉會後之執行機關。
但實際上,由於多數執行委員係由國會工黨之領導人物所兼任,故為國會工黨所控制,當工黨在野時,國會工黨尚具有「黨內民主之實」。
(談子民)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3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