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838|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中華百科全書●英文●工黨】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12-7 20:33:3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中華百科全書●英文●工黨

 

目前世界各國有工黨者為:英、澳、紐、荷、丹、愛、以、智、匈、挪、印尼、巴貝多、模里西斯、巴哈馬、千里達等國。

 

其中要以英、澳、紐、以等四國之工黨經常與各該國之主要政黨輪番執政。

 

但因限於篇幅,僅簡略介紹英國工黨如后:一、創始人及建立年月:工黨係西元一八九三年一月成立於浦悅華,其創始人為巴吉斯,但若干學者亦有以哈第為其創始人者。

 

二、構成之要素:工黨係以工會、社會主義者團體、惠邊社與合作社等四者為骨幹。

 

而此四者中,乃以惠邊社之思想理論為靈魂,以工會為行動之主力,而以合作社為達成互助合作之手段。

 

三、經濟觀:工黨深信人類工作之報酬,應與其才能及所用精力成正比。

 

易言之,特別之才能、負責與努力,應當獲得特別之報酬。

 

故其經濟觀,乃「各盡所能,各取所值」,此與共黨所謂「各盡所能,各取所需」之空言相比較,則遠為合乎情理與事實。

 

四、崛起之原因:論者以為工黨之崛起,乃由於下述諸因:(一)英國工人因一八六七年選舉法之頒布而獲得選舉權者,數達一百萬人之多;

 

(二)自由黨以放任主義為其理論基礎,此一主義進入二十世紀,已經落伍,故易為標榜社會主義之工黨所取代;

 

(三)自由黨人失敗之原因,乃拙於適應環境之發展,不知安撫工會與工人,因為自由黨係由雇主們所組成之政黨,其基金既係來自雇主,其領導人物又係來自資本家階層,故易失去工人之支持;

 

(四)工會與社會主義團體於一九00年相結合,使工黨於胚胎時期,頻添知識分子之一翼。

 

韓德遜一九一八年之改革,使得此類知識分子積極參加工黨地方性之政治;

 

(五)自由黨人不夠警覺,非但不知工黨之政策於己不利,反而於一九二三年之選舉協助工黨,使之於平民院中贏得一九一席,一躍而為第二大黨。

 

其後二年之選舉,工黨雖僅獲得一五一席,但仍為第二大黨,並組織了英國歷史上之首次工黨內閣,而自一九四五年起,則以其本身之力量與保守黨輪流執政;

 

(六)工黨對於社會主義之宣傳既不遺餘力,而所採行者復為社會主義之政綱政策與政治措施,當勞工大眾均明瞭該黨可為彼等爭取福利時,自然樂於支持;

 

(七)參政權之普遍與教育之普及,對工黨之發展有莫大之裨助。

 

五、組織機構:分為三大部分:(一)國會工黨;

 

(二)國會外工黨之群眾組織,包括:年會、全國執行委員會、區域組織及選區組織;

 

(三)工黨總部則為由祕書、組織、婦女工作、國際工作、研究發展、新聞宣傳及財務等七處所組成之幕僚機構。

 

六、組織成分及有關規定:依照黨章第二條之規定,其黨員分為團體黨員與個人黨員兩種。

 

均須接受黨章、主張、政綱政策、議事規則,與選區黨部規程。

 

凡經工黨宣布不得加入為團體黨員者,則其分子亦不得以個人之身分,加入工黨為個人黨員,此乃對於破壞之防微杜漸。

 

七、領袖之產生及其權力:工黨領袖係由國會兩院之本黨議員選舉所產生,除工黨在朝,領袖身為首相之時外,其餘歲月,每年須經國會工黨予以改選。

 

如工黨在朝執政,其領袖則大權在握,與保守黨領袖者相埒;

 

否則,無決定政策及人事任免之權,故較保守黨者大為遜色。

 

八、國會工黨主席及領袖:自一九○六年起,至一九八○年止,下列諸人均曾擔任過國會工黨主席,甚或領袖:哈第、韓德遜、巴內斯、麥唐納、何奇、瓦德爾、亞當姆遜、克令土、史美利、倫斯柏銳、艾德禮、格慈基爾、威爾遜與賈拉漢、佛特。

 

其中以艾德禮之任期為最長,竟達二十一年。

 

九、議員候選人之提名:凡黨員欲角逐議員候選人提名者不能毛遂自荐,必須由其所屬團體向選區黨部推荐,然後由選區執委會就登記者中遴選數人轉報總管理委員會,依照提名規程,予以決定。

 

工黨議員一旦獲選,嗣後即可自動成為爭取下屈國會議員連任之候選人,此乃工黨提名議員候選人與保守黨不同之處。

 

十、結語:從理論言,年會為工黨最高權力機關,而全國執委會則為年會閉會後之執行機關。

 

但實際上,由於多數執行委員係由國會工黨之領導人物所兼任,故為國會工黨所控制,當工黨在野時,國會工黨尚具有「黨內民主之實」。

 

(談子民)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3113

評分

參與人數 1金幣 +500 收起 理由
天梁 值得鼓勵。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4-12-27 20:00 , Processed in 0.140624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