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據學】
【辭書名稱】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考據,又稱考證,是一種探求學術真相的治學方法。
考據工作,往往因考據的對象或材料,而有所不同,然也有共通的原則,如:(1)資料之蒐集:考據的對象往往是過去的事物,為探求真象,僅能仰賴文字資料,或各種文物。
(2)資料之檢覈:引用原始資料應注意真偽問題。
引用二手資料,應檢查與原書是否相符,解釋是否周延?
(3)歸納與演繹:將所蒐集的資料,比較參究,尋出通則,是為歸納的應用;
當尋得某些類例後,也可預作假設,再找類例證成這一預設,或修正預設,這就是演繹法的應用。
如果將治學過程分成數個層次,則文獻資料的考據,僅是研究過程的第一層次而已。
但此種層次所涉及的資料蒐集過程、論辨方法等,實已構成一門學問的條件。
若有某一時代的學者,僅著重這一層次的工作,而形成一種學術風氣,就可稱為考據學或考據學派。
中國歷代學者研究學術,都有零星的考據工作。
自明代後期楊慎開始,考據逐漸形成一種學術風氣,至民國初年,始漸衰歇。
其中以清代的260餘年最為興盛。
後人把清代的學術稱為考證學,原因即在此。
最近數十年,學術界批評考證學的甚多,如:熊十力以清代的考據為排擊高深學術;
唐君毅則以為是民族精神文化之降落。
清人的考據,所以遭受非議,是因為他們把考據作為治學的全體過程,段玉裁說:「考覈者學問之全體。」
(〔經韻樓集〕卷8)又說:「義理、辭章未有不從考覈而得者,…蓋由考覈以通乎性與天道,既通性與天道,而考覈益精,文章愈盛。」
(〔經韻樓集補編〕,卷上)這些話皆係誤解考據的真義所致。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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