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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醫統大全 內傷門 治法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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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5 20:45:0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古今醫統大全 內傷門 治法1048

 

 

內傷飲食,付藥者、受藥者皆以為瑣末細事,是以所當重者為輕,利害非細。

 

殊不思胃氣者,榮氣也,衛氣也,穀氣也,清氣也,資少陽生發之氣也。

 

人之真氣衰旺,皆在飲食入胃。

 

胃和則穀氣上升。

 

穀氣者,升騰之氣也,乃足少陽膽手少陽元氣始發生長萬化之別名也。

 

飲食一傷,若消導物的對其所傷之物,既消則胃氣愈旺,五穀之精華上騰,乃清氣為天者也。

 

精氣神氣皆強盛,七神衛護,生氣不乏,精益大旺,氣血周流,則百病不能侵,雖有大風苛毒,弗能害也。

 

此一藥之用,其利溥哉﹗易水張先生嘗戒不可用峻利食藥。

 

食藥下咽,未免藥丸施化,其標皮之力始開,便言空快也,所傷之物已去。

 

若更待一兩時辰許,藥盡化開,其峻藥必有悍性,病去之後,脾胃安得不損乎?脾胃既損,是真氣元氣敗壞,促人之壽。

 

當時用枳朮丸一藥,清化胃中所傷,下胃不能即去,須待一兩時辰許,食則消化。

 

是先補而後化其所傷,則不峻利矣。

 

因用荷葉燒飯為丸,荷葉一物中央空虛,象震卦之體。

 

震者動也。

 

人感之,生足少陽甲膽也。

 

甲膽者風也,生化萬物之根蒂也。

 

《左傳》云︰履端於始,序則不愆。

 

人之飲食入胃,榮氣上行,即少陽甲膽之氣也。

 

其手少陽三焦經,人之元氣也。

 

手足同法,便是少陽元氣生發也。

 

胃氣、穀氣、元氣、甲膽上升之氣,一也。

 

異名雖多,止是胃氣上升者也。

 

若內傷脾胃以辛熱之物、酒肉之類,自覺不快,覓藥於醫者。

 

此風習以為常。

 

醫者亦不問所傷,付之以集香丸巴豆大熱藥之類下之,大便下則物去,遺留食之熱性、藥之熱性,重傷元氣,七神不熾。

 

經云︰熱傷氣,正謂此也。

 

其人必無氣以動而熱困,四肢不舉,傳變諸疾不可勝數,使人真氣自此衰矣。

 

若傷生冷硬物,世醫或用大黃牽牛二味大寒藥投之,物隨藥下,所傷去矣,遺留食之寒性、藥之寒性,重瀉其陽。

 

陽去則皮膚筋肉血脈無所依倚,便為虛損之証。

 

論言及此,令人寒心。

 

夫辛辣氣薄之藥,無故不可亂服,非止牽牛而已。

 

至真要大論云︰五味入口,各先逐其所喜攻。

 

攻者,克伐瀉也。

 

辛味下咽,先攻瀉肺之正氣。

 

正氣者,真氣元氣也。

 

其牽牛之辛辣猛烈,奪人尤甚。

 

飲食所傷,脾胃受邪,當以苦味瀉其腸胃可也。

 

肺與元氣何罪之有?夫牽牛不可用者有五,此其一也。

 

況胃主血,為物所傷。

 

物者,有形之物也,皆血病。

 

血病瀉氣,此其二也。

 

且飲食傷於中焦,止合克化消導其食。

 

重瀉上焦肺中已虛之氣,此其三也。

 

食傷腸胃,當塞因塞用,又寒因寒用,枳實、大黃苦寒之物以治有形是也。

 

反以辛辣牽牛散瀉真氣,犯大禁四也。

 

殊不知《針經》有云︰外來客邪風寒傷人五臟,若誤瀉胃氣必死,誤補亦死。

 

其死也無氣以動,故靜。

 

若內傷脾胃,反瀉五臟必死,誤補亦死。

 

其死也陰氣有餘,故躁。

 

今內傷腸胃,是謂六腑不足之病,反瀉上焦虛無肺氣。

 

肺者五臟之一數也,為牽牛之類朝損暮損,其元氣消耗,此乃暗中折人壽數,犯大禁五也,良可哀哉﹗又曰︰胃惡熱而喜清,大腸惡清冷而喜熱。

 

兩者不和,何以調之?岐伯曰︰調此者,衣服飲食亦有適宜。

 

寒無淒愴,暑無出汗;飲食者,熱無灼灼,寒無 。

 

寒溫中適,故氣將持,乃不致邪辟。

 

詳見本經。

 

是必有因用,豈可用俱寒俱熱之食藥致損者歟?經云︰內傷者,其氣口脈反大於人迎一倍二倍三倍,分經用藥。

 

又曰︰上部有脈,下部無脈,其人當吐,不吐者死。

 

如但食不納,惡心欲吐者,不問一倍二倍,不當止與瓜蒂散吐之,但以指或以物探去之。

 

若所傷之物去不盡者,更診其脈,問其所傷,以食藥去之,以應塞因塞用,又謂之寒因寒用。

 

瀉而下降,乃應太陰之用。

 

其中更加升發之藥,令其元氣上升,塞因塞用,因曲而為之直。

 

何為曲?內傷胃氣是也。

 

何為直?而生發胃氣是也。

 

因治其飲食之內傷,而使生氣增益,胃氣完復,此乃因曲而為之直也。

 

若依分經用藥,其所傷之物,寒熱溫涼,生硬柔軟,所傷不一,難立定法,只隨所傷之物不同,各立治法,臨時加減用之。

 

其用藥又當問諸病患從來稟氣盛衰,所傷寒物熱物。

 

是喜食而食之耶,不可服破氣藥;若乘飢困而食之耶,當益胃氣;或為人所勉勸,強食之,宜損血而益氣也。

 

診其脈候,傷在何臟,方可與對病之藥,豈可妄泄天真生氣以輕喪身寶乎?且如先食熱而不傷,繼之以寒物,因後食致前食亦不消化而傷者,當問熱食寒食,孰多孰少,則藥亦宜合其寒熱而與之,則榮衛之氣必得周流。

 

但凡一一對証與之,無不取驗。

 

丹溪曰︰世之病,內傷為多。

 

但有挾痰者,有挾外邪者,有熱鬱於內而發者,皆當以補元氣為主,看所挾而兼用藥。

 

如虛氣甚者,補中益氣湯少加附子,以行參、 之功;挾痰者,補中益氣加半夏,更以竹瀝薑汁傳送。

 

戴氏曰︰凡內外兼証,或內傷重而外感輕者,為內傷挾外感証,治宜先補益而後散邪,或以補中益氣湯為主治,加散邪藥,當以六經脈証參究,加本經藥各治之。

 

或外感重而內傷輕者,為外感挾內傷証,治法宜先散邪而後補益,或以辛涼等解散藥為君,而以參、朮、茯苓、芎、歸等藥為臣使,是其治也。

 

有內傷發斑,因胃虛熱甚,虛火游行於外,亦有痰者,火則補而降之,痰熱則微汗而散之,切不可下。

 

內傷煩躁,因血少不能潤,理宜養陰。

 

煩躁不得眠者,六一散加牛黃。

 

似傷寒煩躁不絕聲,汗後復熱,脈細數,五七日不睡,補中益氣湯倍人參,用竹葉同煎。

 

甚者加麥門冬、五味子、知母。

 

似傷寒至五七日,汗後煩躁吃水者,補中益氣加附子。

 

似傷寒三戰後,勞乏煩躁昏倦,四君子湯加當歸、黃耆、知母、麥門冬、五味子。

 

甚者脈細數無序,三更後吃水至天明,此乃元氣虛,加竹瀝大劑服之。

 

內傷病舌黑燥便泄,食在大腸,煩躁夜不安,宜防風當歸飲下之。

 

內傷病退後煩渴不解者,有餘熱在肺,參、苓、甘草少加薑汁冷服,虛甚者用人參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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