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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氏虛勞心傳 選方 仲淳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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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 07:35:4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何氏虛勞心傳 選方 仲淳驗方

 

仲淳驗方

 

治吐血如神。

 

生地(補腎,壯水制火,四錢) 白芍(制肝斂氣涼血,三錢) 麥冬(清心,心既清寧,妄行養脾,脾旺則能統血,五錢) 蘇子(炒研,五錢) 橘紅(二錢) 枇杷葉(降氣,氣降則血歸經,三片) 茅根(甘寒,可除內熱,性又能入血消瘀,一二兩) 牛膝(引藥下行,生用則去惡血,二錢) 鱉甲(肝經血分之藥,補陰清熱,兼能下瘀,三四五錢) 降香(降氣行瘀,一錢) 加藕汁(一杯) 童便(一杯) 此方滋陰涼血,清熱降氣,而兼行瘀之劑,累試輒驗,然陰無速補之法,非多服不效。

 

病者要法:一宜行血,不宜止血。

 

血不遁經絡者,氣逆上壅也。

 

降氣行血,則血循經絡而自止,若止之則血凝,必發熱惡食及脅痛,病日沉痼矣。

 

二宜補肝,不宜伐肝。

 

經曰:五臟者,藏精氣而不瀉者也。

 

肝為將軍之官,主藏血。

 

吐血者,肝失其職也。

 

養肝則氣平而血有所歸,若伐之則肝虛不能藏血,血愈不止矣。

 

三宜降氣,不宜降火。

 

氣即火,火即氣,故氣降即火降。

 

血隨氣行,無溢出上竅之恐。

 

若用苦寒降火,則反傷脾胃,脾愈不能統血矣。

 

今之療吐血者,其患有三:芩、連、知、柏、硝、黃,此苦寒敗脾傷胃,一也;乾薑、桂附,此辛熱助陽劫陰,二也;人參、黃 ,所謂肺熱還傷肺,三也。

 

亦有用參而愈者,此是氣虛咳嗽,不由陰虛火熾所致,乃百不一二也。

 

失血方論平正切用者,莫若仲淳。

 

然諸家皆有治論,不可不考。

 

劉氏云:阿膠、鬱金皆治血之神藥,患無真者,沙參雖補五臟之陰,其性平淡,未能速效,市中所市,皆近山之土桔梗,誤用之,則反提濁氣,不可不辨。

 

至若三七、血余、山羊血、人中白之屬,皆稱藥,亦可隨宜取用。

 

本草方云:吐衄來勢甚者,以麥冬一斤,煎濃汁入煉蜜少許,分作二服即止。

 

士材云:凡吐血如脈洪有力,精神不倦,胸中滿痛,或吐血塊,宜生地、牛膝、赤芍、丹參、桃仁、大黃之屬,從大便導之。

 

血以上出為逆,下出為順,非大虛泄瀉者當行之,以轉逆為順,此釜底抽薪之法。

 

若吐血已多,困倦虛乏者,不可行也。

 

沈氏云:若傾盆大吐不止者乃腎肝真殞傷,木火過旺,脾胃血虛不攝,必須顧慮元氣,以防氣脫,急當破格挽回,暫用獨參湯(一兩至三四兩,)入童便溫服。

 

(趙氏用人參一二兩,為細末,入飛籮面一錢,新汲水調如稀糊,不時啜服。)

 

蓋有形之血不能速生,無形之氣所當急固。

 

恐陰血未盡,陽氣先脫而死,俟其大勢稍定,再用陰分之藥,則萬舉萬當。

 

趙氏云:凡治血症,先分陰陽。

 

陰虛者,壯水滋陰為主。

 

間有陽虛者,其人平素氣虛挾寒,更或身受寒氣,口食冷物,脾胃愈虛,寒而不能統血,血亦錯行,所謂陽虛必走耳!其血必黑黯,其色必 白,其身必清涼,其脈必微遲,無內熱骨蒸虛勞諸症者,可用理中湯,(炮薑炒黑則止而不走,亦兼散凝血。)

 

加木香當歸之屬,以理中能止傷胃吐血,理中焦之虛寒。

 

若腎中真陽衰弱,下焦寒冷,龍火上炎,血隨上出者,必有真寒的症,當用八味冷凍飲料,以引火歸原。

 

既分陰陽,又須分三因。

 

風、寒、暑、濕、燥、火為外因。

 

余曾治一貧人,冬天居大室中,臥大熱坑而得吐血。

 

余謂貧人冬居大室,衣蓋單薄,表感微寒,壅遏裡熱,火邪不得舒伸,故血出於口,憶仲景於太陽傷寒,當發汗而不發,因致衄血者,用麻黃湯,遂仿其法以微汗之,一服而愈。

 

蓋汗與血一物也,奪血者無汗,奪汗者無血,自然之理也。

 

若傷暑而衄必心煩口渴,眩暈面垢,自汗嘔惡等症,其脈必虛,宜竹葉石膏湯清解暑邪,加犀角生地,以涼血清心。

 

蓋暑傷心,心主血故也。

 

又經云:濕淫所勝,民病血見,燥氣流行,咳逆血溢,是宜以治濕治燥為本,而兼治其標。

 

蓋世人陰虛者多,只因內有陰虛火症,外為風寒暑濕所郁,則火不得泄,血隨火妄行而越出諸竅矣。

 

喜、怒、憂、思、悲、恐、驚為內因,是故怒而動血者,火起於肝;憂而動血者,火起於肺;思而動血者,火起於脾;驚而動血者,火起於心;勞而動血者,火起於腎。

 

能明乎火之一字,而於血之理,思過半矣。

 

斗毆跌撲,負重閃挫,及飲酒過多,炙爆辛熱過啖者,隨宜施治。

 

此不內外因也。

 

凡失血之後,必發大熱,口渴心煩微汗,六脈豁大空虛,名曰血虛發熱。

 

古方用當歸補血湯,然不若六味東加減治為善也。

 

趙氏所論陽虛及真陽衰弱,並外感風寒濕氣諸症失血,此非恆有之症,必審察明確,方可依此施治,不宜漫為嘗試。

 

總遇此症,當中病則止,不可過劑。

 

按嘉言云:桂、附引火歸原之法,可暫而不可常。

 

觀其治猝暴中寒,陽微陰盛之症,用桂、附回陽之後,即改用地、冬、梨汁、竹瀝甘寒之屬。

 

辛熱之藥,始先不得已而暫用,陽既安堵,即宜休養其陰。

 

則凡用辛熱辛散之劑,其不可過用也明矣。

 

況虛勞失血,的系陰虛,當從仲淳方論為主。

 

前云有吐血而非虛勞者,如上所言諸症是也。

 

引用:http://jicheng.sabi.tw/jcw/book/ ... F%83%E5%82%B3/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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