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視】
英文名稱:
Strabismus中文名稱:
斜視。
名詞解釋:
斜視指的是兩眼的視軸無法對正在標的物,一般常見的有外斜視、內斜視、上下斜視及眼肌病變所引起的斜視。
又可分為顯性斜視及隱性斜視。
凡兩眼視軸不平行,無法注視同一目標者,謂之斜視。
依據統計,約百分之四的兒童患有斜視,這當然包括先天性斜視及後天性斜視。
轉自:http://hospital.kingnet.com.tw/library/diagnose.html?lid=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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