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名詞術語大辭典●七方】
從方劑組成的不同,進行分類,稱為七方。
即:
大方、小方、緩方、急方、奇方、偶方、複方(注: 方劑組成的分類,最早見于《素問.至真要大論》: 「治有緩急,方有大小。」 「君一臣二,奇之制也; 君二臣四,偶之制也。」 「奇之不去則偶之,是謂重方。」 至金.成無已《傷寒明理論》定為大、小、緩、急、奇、偶、複七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