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不容】
經穴名。
出《針灸甲乙經》。
屬足陽明胃經。
在上腹部,當臍中上6寸,距前正中線2寸。
另說“去任脈三寸”(《針灸甲乙經》);
在上管兩旁各一寸(《太平聖惠方》)。
布有第七肋間神經分支,第七肋間動、靜脈分支及腹壁上動、靜脈分支。
主治胃痛,腹脹,嘔吐,納呆,噫酸,以及急、慢性胃炎,胃下垂,消化性潰瘍,膽絞痛等。
直刺0.5-1寸。
艾炷灸3-7壯;
或艾條灸5-10分鐘。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124.156.177.65/)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