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本而標之】 治療學術語。出《素問●標本病傳論》。指標病與本病並見時,一般先治其先發病(本),後治續發病(標)。王冰注:“本而標之,謂有先病,複有後病也。以其有餘,故先治其本,後治其標也。”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124.156.177.65/) Powered by Discuz! X3.1
治療學術語。
出《素問●標本病傳論》。
指標病與本病並見時,一般先治其先發病(本),後治續發病(標)。
王冰注:
“本而標之,謂有先病,複有後病也。
以其有餘,故先治其本,後治其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