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白喉忌表】
白喉治法注意事項之一。
即白喉忌發表。
《白喉治法忌表抉微》認為白喉毒邪“一經表散,僅能紛竄於經絡之中,而不能透出於皮膚之外,愈入愈深,有入無出”,但從臨床實際出發,忌表僅適用於肺燥無表證者。
《白喉條辨》:
“白喉為太陰肺經伏燥,苟無時邪感觸,自不宜無故表散,……若確屬挾有時感表證者,則解表自難容緩。”
初起時若挾溫熱,宜辛涼解表,用薄荷、荷葉、連翹、銀花之類;
挾風寒者,宜辛溫發散,選用麻黃、紫蘇等,絕不可拘泥於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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