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辭典●四位】
律宗對菩薩經三大阿僧祇劫,歷五十二位,另判為四位,以統攝之,即願樂位、見位、修位、究竟位。
茲列表說明如下:
┌願樂位願樂信解,自利利他,此當十信、十住、十行、四│十回向,為第一阿僧祇劫所修。
┐─┤見位為見道位,此當初地。
├為第二阿僧祇劫所修。
位│修位為修道位,此當二至七地。
┘└究竟位漸進至於佛地,此當八地至妙覺,為第三阿僧祇劫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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