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道德經第十七章心得】
十七章:
太上,下知有之;
其次,親之豫之;
其次,畏之侮之.
信不足,有不信!
由其貴言.
成功事遂,百姓謂我自然.
聽老師講解後,才知道本章所要展現的內容臻義,使我有了更深刻的認識。
這篇文章是要告訴我們要知其源才能知道最後的竅。
知道了事物的起源,才能知道正確的結果,並且如果起源和結果都認為懂就要親自參與驗證,不要害怕不敢證明。
並且自己害怕錯誤不敢看,因為沒有辦法證明,要根據它裡面的內容來判別驗證。
自己不懂不要隨便相信別人,要不就會被人騙,要有依據,不要害怕不敢證明,如果自己認為對了那麼就自己驗證來證明給人看嘛。
經過驗證是正確的自然會得到人家的掌聲。
告訴我們一個道理,自己懂,多少難免要證明,不要害怕,如果沒有辦法證明那就告訴人家你的依據,那裡發生什麼,讓時間來證明,如果證實了就會得到人家的掌聲。
我的體會是我們要有實事求是的探索精神,不要空虛不貼實際的空想亂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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