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辭典●五法】
楞伽經唯識論等,把一切有為無為,有漏無漏諸法,歸納為五法。
五法者:
第一相,森羅萬象的事物,情與無情,千態萬狀,其形相各各不同,是為相。
第二名,依彼種種相,假設種種名,以表詮之,是為名。
第三分別,於萬物的相及名,思量之,識別之,於是有所謂的大小、高低、美醜、是非等出現,是為分別。
第四正智,指無漏心心所,離虛妄分別,觀名相互為其客,離常離斷,如理而知,是為正智。
第五如如,由正智所證得的境界,心境皆寂,一如真如的體性,是為如如。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124.156.177.65/)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