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題本】 明、清民奏章名稱。明初,臣民奏章用紙用字皆有規定,稱奏本。洪武十五年(1382)定制,凡有關政務、軍務、錢糧等公事奏章,由主管官員具題用印,稱題本; 私事則仍用奏本,不用印。清初沿蝗制,乾隆十三年(1748)停止使用奏本,一切奏章皆用題本和奏摺。光緒二十七年(1901)又廢題本,獨用奏摺。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124.156.177.65/) Powered by Discuz! X3.1
明、清民奏章名稱。
明初,臣民奏章用紙用字皆有規定,稱奏本。
洪武十五年(1382)定制,凡有關政務、軍務、錢糧等公事奏章,由主管官員具題用印,稱題本;
私事則仍用奏本,不用印。
清初沿蝗制,乾隆十三年(1748)停止使用奏本,一切奏章皆用題本和奏摺。
光緒二十七年(1901)又廢題本,獨用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