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旗牌】
即王命旗牌。
清代頒給總督、巡撫、提督、總兵官等高級官員或欽差大臣的標誌,用以表示其奉王命有便宜行事之權。
旗以藍繒製成,方廣二尺六寸,兩面銷金,書滿、漢“令”字各一,鈐以兵部印。
旗杆一長如旗,橢圓形,高一尺二寸,闊七寸五分,厚一寸,朱色,上刻荷葉形,綠色。
牌兩面鐫滿、漢“令”字各一飾以金,懸於槍上,槍以榆木製成,長八尺,圍一寸,鐵頂,冒髹以黃色,繪龍,垂朱髦。
牌邊及槍桿皆鐫以滿、漢“令”字第幾號,填以金。
執掌旗牌者稱旗牌官,簡稱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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