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督練公所】 官署名。清光緒三十年(1904)置於各省。掌編練新軍,裁汰舊營。初設總辦、幫辦、提調等官,分兵備、參謀、教練三處,宣統三年(1911),改設督辦、軍事參議官、副官、書記官等官,改置籌備、爐餉二科及軍械局。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124.156.177.65/) Powered by Discuz! X3.1
官署名。
清光緒三十年(1904)置於各省。
掌編練新軍,裁汰舊營。
初設總辦、幫辦、提調等官,分兵備、參謀、教練三處,宣統三年(1911),改設督辦、軍事參議官、副官、書記官等官,改置籌備、爐餉二科及軍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