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殿試】
科舉制度中皇帝對會試取錄的貢士在殿廷上親自策問的考試,也叫廷試。
始于唐武則天後載初元年(690)。
殿試後將進士分為五甲之制始于宋太平興國八年(983)。
元順帝時改分三甲,並規定一甲只限三人。
明、清因之。
明、清制度,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通稱第一名為狀元,第二名為榜眼,第三名為探花。
二甲均賜進士出身,第一名通稱傳臚。
三甲均賜同進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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