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諫議大夫】
官名。
秦有諫大夫,為郎中令之屬官,掌論議,有數十人之多。
漢初不置。
元狩五年(前118)初置,屬光祿勳(郎中令改名)。
東漢改稱諫議大夫,仍屬光祿勳,秩六百石。
後北魏有此官,與光祿勳無隸屬關係,為從四品官。
北齊置七人,屬集書省。
北周地官府有任規諫之職的保氏下大夫,相當於諫議大夫。
隋、唐諫議大夫屬門下省。
隋煬帝曾停置。
唐複置,秩正四品下。
唐高宗曾改為正諫大夫,後又置諫議大夫,屬中書省。
開元中廢正諫大夫,仍以諫議大夫還門下省,凡四人,掌侍從規諫。
貞元四年(788),分左右,各四人,左諫議大夫屬門下省,右諫議大夫屬中書省。
宋置諫院,以左右諫議大夫為長官。
遼金沿置,明初曾置,旋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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