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淑人】 婦女封號。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定,用以封贈尚書以上下班未至執政官之妻。元無此稱。明、清用以封贈三品官之妻,如封贈官之母與祖母,則稱太淑人。清並用以封贈宗室奉國將軍之妻。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124.156.177.65/) Powered by Discuz! X3.1
婦女封號。
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定,用以封贈尚書以上下班未至執政官之妻。
元無此稱。
明、清用以封贈三品官之妻,如封贈官之母與祖母,則稱太淑人。
清並用以封贈宗室奉國將軍之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