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鴻臚寺】
官署名。
漢九卿中的大鴻臚。
東漢後主贊襄禮儀。
南朝梁始以署為鴻臚寺,官為鴻臚卿。
北齊設卿、少卿各一人。
隋開皇時一度廢入太常,十三年(593)複置。
唐掌賓客及凶儀之事,領典客、司儀二署。
宋沿置。
南宋併入禮部。
金、元不置。
明、清又置。
明分司儀、司賓二署,凡朝會、賓客、吉凶儀禮,無所不管。
清不分署,所掌惟朝會、賓饗贊相禮儀,設官則在卿之上,另有管理寺事大臣,由禮部滿洲尚書兼任。
光緒二十四年(1898)一度併入禮部,旋復舊。
三十二年,再次並歸禮部,遂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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