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宗人府】 官署名。明洪武三年(1370)置大宗正院,二十二年(1389)改宗人府,以親王為宗人令,掌皇室宗族事務; 後以勳戚大臣攝府事,而事權歸禮部。清沿置,長官稱宗令,以親王、郡王充任; 副長官為左、右宗正與左、右宗人,皆以親王以下皇族充任,所屬有府丞、理事官、主事等。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124.156.177.65/) Powered by Discuz! X3.1
官署名。
明洪武三年(1370)置大宗正院,二十二年(1389)改宗人府,以親王為宗人令,掌皇室宗族事務;
後以勳戚大臣攝府事,而事權歸禮部。
清沿置,長官稱宗令,以親王、郡王充任;
副長官為左、右宗正與左、右宗人,皆以親王以下皇族充任,所屬有府丞、理事官、主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