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轉運使】
官名。
唐玄宗開元二年(714),置水陸轉運使,掌洛陽、長安間食糧運輸事務。
十八年(730),置江淮轉運使,掌東南各道水陸轉運。
肅宗乾元元年(758),又置諸道轉運使,掌全國榖物財貨轉輸與出納。
代宗後,常由宰相兼領,有時與鹽鐵使並為一職,稱鹽鐵轉運使,並于諸道分置巡院,五代廢巡院。
宋初為集中財權,置諸路轉運使掌一路財賦,並監察地方官吏,官高秩重者為都轉運使,簡稱漕,實為府、州以上行政長官。
皇帝出巡時有行在轉運使,出兵征討則有隨軍轉運使。
遼南面財賦官亦有都轉運使與轉運使,掌賦稅錢谷倉庫出納與度量衡制度,各路置轉運使。
元、明有都轉運鹽使,清有都轉鹽運使,專管鹽務,與唐、宋、遼、金轉運使職責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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