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宜人】 婦女封號。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定,用以封贈朝奉大夫以上至朝議大夫之妻,高於安人而低於恭人。元為七品。明、清為五品官之妻封號。明、清封贈五口官之母或祖母稱太宜人。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124.156.177.65/) Powered by Discuz! X3.1
婦女封號。
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定,用以封贈朝奉大夫以上至朝議大夫之妻,高於安人而低於恭人。
元為七品。
明、清為五品官之妻封號。
明、清封贈五口官之母或祖母稱太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