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武備院】
清官署名。
內務府所屬三院之一。
原名鞍樓,順治十一年(1654)改名兵仗局,十八年(1661)改名武備院。
掌官廷所用兵器、鞍轡、甲胄、被具等。
有兼管事務大臣,無定員,卿二人,正三品。
所屬北鞍庫掌皇帝所用鞍轡、傘蓋、幄幕等。
南鞍庫掌官用鞍轡、皮張、雨纓、絛等,甲庫掌盔甲、刀仗、旗纛、器械等。
氈庫掌弓箭、靴鞋、氈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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