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給事中】
官名。
以在殿中給事(執事)得名。
秦置,西漢為大夫、博士、議郎的加官,掌顧問應對,位在中常侍之下。
東漢省。
魏重置,或為加官或為正員。
晉始全為正員,員無定,在散騎常侍下、給事黃門侍郎上。
南朝屬集書省。
北魏不置。
北齊屬集書省。
隋初不設,開皇六年(586),在吏部設給事郎。
煬帝移歸門下省,掌省讀奏案,為從五品官。
唐改名為給事中,位從五品官。
唐改名為給事中,位五品上。
高宗曾改為東台舍人,旋復舊稱。
唐給事中掌讀署奏抄,駁正違失,詔敕若有不當,亦可於塗改後奏還,號為“塗歸”。
又與禦史、中書舍人審理天下冤滯。
宋、遼皆置。
元無門下省而單設給事中,兼修起居注,成為史官。
明設吏、戶、禮、兵、刑、工六科與六部相對,每科設都給事中、左右給事中、給事中。
六科掌侍從、規諫、拾遺、補闕,以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可封還制敕,鈔發章疏,稽察違誤,權頗重,成為監察機關。
但明都給事中不過正七品,左右給事中與給事中為從七品,品秩遠低於前代。
清六科屬於都察院,各有掌印給事中、給事中,均滿漢各一人,尊稱給諫,又稱給事,雖為言官,許可權甚輕,非明給事中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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