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參政】
官名。
宋以後歷代皆置,地位高下不一。
宋為參知政事的簡稱,為宰相之副。
元中書省設參政,位於平章政事,左、右丞之下,為丞相的副貳。
明在各省布政使下設左右參政,分領各道,為地方長官的副縣長貳。
清入關前六部、理藩院有承政、參政。
順治元年(1644)改為尚書、侍郎,參政地位似侍郎。
清初各省布政使下酌置參政、參議,多由道員兼。
乾隆十八年(1753)後不再置。
民國初年,袁世凱設參政院,成員亦稱參政。
參政院為立法機關,參政的性質與國民黨政府的立法委員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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