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縣長】 官名。秦至南北朝時,縣的行政長官,大縣稱令,小縣稱長。大小之別,漢以萬戶為界,晉以千戶為界。南北朝後期,一律稱令。《隋書·百官志》述南朝陳的官制,僅言縣令,不提縣長。北齊規定,概稱縣令,其名遂廢。民國國民黨政府時期,改縣知事為縣長,始複用。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124.156.177.65/) Powered by Discuz! X3.1
官名。
秦至南北朝時,縣的行政長官,大縣稱令,小縣稱長。
大小之別,漢以萬戶為界,晉以千戶為界。
南北朝後期,一律稱令。
《隋書·百官志》述南朝陳的官制,僅言縣令,不提縣長。
北齊規定,概稱縣令,其名遂廢。
民國國民黨政府時期,改縣知事為縣長,始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