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匱真言論篇第四】
【金匱真言論篇】第四①
【注】:
①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注本在第四卷。』
【001文】
黃帝問曰:『天有八風,經有五風,何謂①?』
岐伯對曰:『八風發邪,以為經風,觸五藏,邪氣發病②。
所謂得四時之勝者,春勝長夏,長夏勝冬,冬勝夏,夏勝秋,秋勝春,所謂四時之勝也③。
東風生於春,病在肝,俞在頸項④。
南風生於夏,病在心,俞在胸脇⑤。
西風生於秋,病在肺,俞在肩背⑥。
北風生於冬,病在腎,俞在腰股⑦。
中央為土,病在脾,俞在脊⑧。
【注】:
①經,謂經脈,所以流通營衛血氣者也。
②原其所起,則謂八風發邪,經脈受之,則循經而觸於五藏,以邪幹正,故發病也。
③春木,夏火,長夏土,秋金,冬水,皆以所剋殺而為勝也。
言五時之相勝者,不謂八風,中人則病各謂隨其不勝則發病也。
勝,謂制剋之也。
④春氣發榮於萬物之上,故俞在頸項,歷忌日甲乙,不治頸,此之謂也。
⑤心少陰脈循胸出脇,故俞在焉。
⑥肺處上焦,背為胸府,肩背相次,故俞在焉。
⑦腰為腎府,股接次之,以氣相連,故兼言也。
⑧以脊應土,言居中爾。
附:八風
西北(折風)
西(剛風)
西南(謀風)
【002文】
故春氣者,病在頭①。
夏氣者,病在藏②。
秋氣者,病在肩背③。
冬氣者,病在四支④。
故春善病鼽衂⑤,仲夏善病胸脇⑥,長夏善病洞泄寒中⑦,秋善病風瘧⑧,冬善病痺厥⑨。
【注】:
①春氣,謂肝氣也。各隨其藏氣之所應。
新校正云:『按周禮云:春時有痟首疾。』
②心之應也。
③肺之應也。
④四支氣少,寒毒善傷,隨所受邪,則為病處。
⑤以氣在頭也。
禮記月令曰:『季秋行夏令,則民多鼽嚏。』
⑥心之脈循胸脇故也。
⑦土主於中,是為倉廩糟粕水榖,故為洞泄寒中也。
⑧以涼折暑,乃為是病。
生氣通天論曰:『魄汗未盡,形弱而氣爍,穴俞以閉,發為風瘧。』此謂以涼折暑之義也。
禮記月令曰:『孟秋行夏令,則民多瘧疾也。』
⑨血象於水,寒則水凝,以氣薄流,故為痺厥。
【003文】
故冬不按蹻,春不鼽衂①。
春不病頸項,仲夏不病胸脇,長夏不病洞泄寒中,秋不病風瘧,冬不病痺厥。
飧泄而汗出也②。
【注】:
①按,謂按摩。
蹻,謂如蹻捷者之舉動手足,是所謂導引也。
然擾動筋骨,則陽氣不藏,春陽氣上升,重熱熏肺,肺通於鼻,病則形之,故冬不按蹻,春不鼽衂。
鼽,謂鼻中水出。衂,謂鼻中血出。
②此上五句並為冬不按蹻之所致也。
新校正云:『詳“飧泄而汗出也”六字,上文疑剩。』
【004文】
夫精者,身之本也。
故藏於精者,春不病溫①。
夏暑,汗不出者,秋成風瘧②。
此平人脈法也。
故曰陰中有陰,陽中有陽③。
平旦至日中,天之陽,陽中之陽也。
日中至黃昏,天之陽,陽中之陰也④。
合夜至雞鳴,天之陰,陰中之陰也。
雞鳴至平旦,天之陰,陰中之陽也⑤。
故人亦應之⑥。
【注】:
①此正謂冬不按蹻則精氣伏藏,以陽不妄升,故春無溫病。
②此正謂以風涼之氣折暑汗也。
新校正云:『詳此下義與上文不相接。』
③謂平病人之脈法也。
④言其初起與其王也。
⑤日中陽盛,故曰陽中之陽。
黃昏陰盛,故曰陽中之陰。
陽氣主晝,故平旦至黃昏,皆為天之陽,而中復有陰陽之殊耳。
⑥雞鳴陽氣未出,故也天之陰。平旦陽氣已升,故曰陰中之陽。
【005文】
夫言人之陰陽,則外為陽,內為陰。
言人身之陰陽,則背為陽,腹為陰。
言人身之藏府中陰陽,則藏者為陰,府者為陽①。
肝、心、脾、肺、腎五藏皆為陰。
膽、胃、大腸、小腸、膀胱、三焦六府皆為陽②。
所以欲知陰中之陰,陽中之陽者,何也?
為冬病在陰,夏病在陽,春病在陰,秋病在陽,皆視其所在為施鍼石也。
故
背為陽,陽中之陽,心也③。
背為陽,陽中之陰,肺也④。
腹為陰,陰中之陰,腎也⑤。
腹為陰,陰中之陽,肝也⑥。
腹為陰,陰中之至陰,脾也⑦。
此皆陰陽表裏,內外雌雄,相輸應也。
故以應天之陰陽也⑧。』
【注】:
①藏,謂五神藏。
府,謂六化府。
②《靈樞經》曰:『三焦者,上合於手心主。』
又曰:『足三焦者,太陽之別名也。』
正理論曰:『三焦者有名無形,上合於手心主,下合右腎,主謁道諸氣,名為使者也。』
③心為陽藏,位處上焦,以陽居陽,故為陽中之陽也。
《靈樞經》曰:『心為牡藏。』牡,陽也。
④肺為陰藏,位處上焦,以陰居陽,故謂陽中之陰也。
《靈樞經》曰:『肺為牝藏。』牝,陰也。
⑤腎為陰藏,位處下焦,以陰居陰,故謂陰中之陰也。
《靈樞經》曰:『腎為牝藏。』牝,陰也。
⑥肝為陽藏,位處中焦,以陽居陰,故謂陰中之陽也。
《靈樞經》曰:『肝為牡藏。』牡,陽也。
⑦脾為陰藏,位元處中焦,乙太陰居陰,故謂陰中之至陰也。
《靈樞經》曰:『脾為牝藏。』牝,陰也。
⑧以其氣象參合,故能上應於天。
【006文】
帝曰:『五藏應四時,各有收受乎?』
岐伯曰:『有。
東方青色,入通於肝,開竅於目,藏精於肝①。
其病發驚駭②。
其味酸,其類草木③。
其畜雞④,其榖麥⑤。
其應四時,上為嵗星⑥。
是以春氣在頭也⑦。
其音角⑧。
其數八⑨。
是以知病之在筋也⑩。
其臭臊⑪。
【注】:
①精,謂精氣也。
木精之氣,其神魂,陽升之,方以目為用,故開竅於目。
②象木屈伸有搖動也。
新校正云:『詳東方云:病發驚駭,餘方各闕者,按五常政大論,委和之紀,其發驚駭,疑此文為衍。』
③性柔脆而曲直。
④以雞為畜,取巽言之。
易曰:『巽為雞。』
⑤五榖之長者,麥。
故東方用之,本草曰麥為五榖之長。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其畜犬,其榖麻。』
⑥木之精氣上為嵗星,十二年一周天。
⑦萬物發榮於上,故春氣在頭。
新校正云:『詳東方言春氣在頭,不言故病在頭,餘方言故病在某,不言某氣在某者,互文也。』
⑧角,木聲也。
孟春之月律中,太蔟林鍾所生,三分益一,管率長八寸。
仲春之月律中,夾鍾夷則所生,三分益一,管率長七寸五分。
新校正云:『按鄭康成云:七寸二千一百八十七分寸之千七十五。』
季春之月律中,姑洗南呂所生,三分益一,管率長七寸又二十分寸之一。
新校正云:『按鄭康成云:九分寸之一。』凡是三管皆木氣應之。
⑨木,生數三,成數八。
尚書洪範曰:『三曰木。』
⑩木之堅柔,類筋氣故。
⑪凡氣因木變,則為臊。
新校正云:『詳臊,月令作羶。』
【007文】
南方赤色,入通於心,開竅於耳,藏精於心①。
故病在五藏②。
其味苦,其類火③。
其畜羊④。
其榖黍⑤。
其應四時,上為熒惑星⑥。
是以知病之在脈也⑦。
其音徵⑧。其數七⑨。
其臭焦⑩。
【注】:
①火精之氣,其神神,舌為心之官,當言於舌,舌用非竅,故云耳也。
繆刺論曰:『手少陰之絡,會於耳中。』義取此也。
②以夏氣在藏也。
③性炎上而燔灼。
④以羊為畜,言其未也,以土同王,故通而言之。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其畜馬。』
⑤黍色赤。
⑥火之精氣,上為熒惑星,七百四十日一周天。
⑦火之躁動,類於脈氣。
⑧徵,火聲也。
孟夏之月律中,仲呂無射所生,三分益一,管率長六寸七分。
新校正云:『按鄭康成云:六寸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寸之萬二千九百七十四。』
仲夏之月律中,蕤賓應鍾所生,三分益一,管率長六寸三分。
新校正云:『按鄭康成云:六寸八十一分寸之二十六。』
季夏之月律中,林鍾黃鍾所生,三分減一,管率長六寸。
凡是三管,皆火氣應之。
⑨火,生數二,成數七。
尚書洪範曰:『二曰火。』
⑩凡氣因火變,則為焦。
【008文】
中央黃色,入通於脾,開竅於口,藏精於脾①。
其味甘,其類土②。
故病在舌本③。
其畜牛④。
其榖稷⑤。
其應四時,上為鎮星⑥。
是以知病之在肉也⑦。
其音宮⑧。
其數五⑨。
其臭香⑩。
【注】:
①土精之氣,其神意,脾為化榖,口主迎糧,故開竅於口。
②性安靜而化造。
③脾脈上連於舌本,故病氣居之。
④土王四季,故畜取醜牛,又以牛色黃也。
⑤色黃而味甘也。
⑥土之精氣,上為鎮星,二十八年一周天。
⑦土之柔厚,類肉氣故。
⑧宮,土聲也。
律書以黃鍾為濁宮,林鍾為清宮。
蓋以林鍾當六月管也。
五音以宮為主律,呂初起於黃鍾為濁宮,林鍾為清宮也。
⑨土數五。
尚書洪範曰:『五曰土。』
⑩凡氣因土變,則為香。
【009文】
西方白色,入通於肺,開竅於鼻,藏精於肺①。
故病在背②。
其味辛,其類金③。
其畜馬④。
其榖稻⑤。
其應四時,上為太白星⑥。
是以知病之在皮毛也⑦。
其音商⑧。
其數九⑨。
其臭腥⑩。
【注】:
①金精之氣,其神魄,肺藏氣,鼻通息,故開竅於鼻。
②以肺在胸中,背為胸中之府也。
③性音聲而堅勁。
④畜馬者,取乾也。
易曰:『乾為馬』。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其畜雞。』
⑤稻堅白。
⑥金之精氣,上為太白星,三百六十五日一周天。
⑦金之堅密,類皮毛也。
⑧商,金聲也。
孟秋之月律中,夷則大呂所生,三分減一,管率長五寸七分。
仲秋之月律中,南呂太簇所生,三分減一,管率長五寸三分。
季秋之月律中,元射夾鍾所生,三分減一,管率長五寸。
凡是三管皆金氣應之。
⑨金,生數四,成數九。
尚書洪範曰:『四曰金。』
⑩凡氣因金變,則為腥羶之氣也。
【010文】
北方黑色,入通於腎,開竅於二陰,藏精於腎①。
故病在谿②。
其味鹹,其類水③。
其畜彘④。
其穀豆⑤。
其應四時,上為辰星⑥。
是以知病之在骨也⑦。
其音羽⑧。
其數六⑨。
其臭腐⑩。
【注】:
①水精之氣,其神志,腎藏精,陰泄注,故開竅於二陰也。
②谿,謂肉之小會也。
氣穴論曰:『肉之小會為谷,肉之小會為谿。』
③性潤下而滲灌。
④彘,豕也。
⑤豆,黑色。
⑥水之精氣上為辰星,三百六十五日一周天。
⑦腎主幽暗,骨體內藏,以類相同,故病居骨也。
⑧羽,水聲也。
孟冬之月律中,應鍾沽洗所生,三分減一,管率長四寸七分半。
仲冬之月律中,黃鍾仲呂所生,三分益一,管率長九寸。
季冬之月律中,太呂蕤賓所生,三分益一,管率長八寸四分。
凡是三管,皆水氣應之。
⑨水生數一,成數六。
尚書洪範曰:『一曰水。』
⑩凡氣因水變,則為腐朽之氣也。
【011文】
故善為脈者,謹察五藏六府,一逆一從,陰陽表裏,雌雄之紀,藏之心意,合心於精①。
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是謂得道②。
【注】:
①心合精微,則深知通變。
②隨其所能而與之,是謂得師資教授之道也。
《靈樞經》曰:『明目者,可使視色;耳聦者,可使聽音;捷疾辭語者,可使論語;
徐而安靜,手巧而心審諦者,可使行針艾;
理血氣而調諸逆順,察陰陽而兼諸方論,緩節柔筋而心和調者,可使導引行氣;
痛毒言語輕人者,可使唾癰;
呪病爪苦手毒,為事善傷者,可使按積抑痺。』
由是則各得其能,方乃可行,其名乃彰,故曰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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