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情性愛照恐嚇人妻 判賠20萬】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劉男、張女均已婚嫁,卻交往偷腥一年半,女方決定分手,劉男不甘心,匿名假裝是勒索集團,把自己偷拍的兩人性愛照寄給張女,又寄給她的小學兒子,要求「把這拿給你媽」;劉男去年被依恐嚇、妨害秘密等罪判刑1年2月確定,張女為此事離婚,控告劉男並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判劉應賠20萬元,可上訴。
引用:http://n.yam.com/tlt/society/20140503/201405032688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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