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案 皂莢丸證】
其三穎師講授 佐景筆記師曰:余嘗自病痰飲,喘咳,吐濁,痛連胸脅,以皂莢大者四枚炙末,盛碗中,調赤砂糖,間日一服。
連服四次,下利日二三度,痰涎與糞俱下,有時竟全是痰液。
病癒後,體亦大虧。
於是知皂莢之攻消甚猛,全賴棗膏調劑也。
夫甘遂之破水飲,葶藶之瀉癰脹,與皂莢之消膠痰,可稱鼎足而三。
惟近人不察,恆視若鴆毒,棄良藥而不用,伊誰之過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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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案 皂莢丸證】
曹穎甫曰:余治張大元喘咳,不得臥,亦用控涎丹法,一下而癒。
近數年來大元染有煙癖,濃痰和水而出,一夜得一大玻璃盃。
諸痰飲方絕無功用,皂莢灰亦無濟。
大約水氣太甚者,既不當用滌除油垢之法,而中有濃痰者又非溫藥所能治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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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案 皂莢丸證】
佐景按:鴉片本為大藥,彼以大藥為家常便飯,宜乎他藥之不能奏功。
故任何病證發於嗜煙之體,較常人為難治,不啻倍蓰者,常歷試不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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