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治卒得鬼擊方第四】 [打印本頁]

作者: 伍智毅    時間: 2014-2-15 12:22
標題: 【治卒得鬼擊方第四】

治卒得鬼擊方第四

 

治卒得鬼擊方第四

 

鬼擊之病,得之無漸卒著,如人力刺狀,胸脅腹內,絞急切痛,不可抑按,或即吐血,或鼻中出血,或下血,一名鬼排。

 

治之方。

 

灸鼻下人中一壯,立愈。

 

不瘥,可加數壯。

 

又方 升麻、獨活、牡桂,分等。

 

末,酒服方寸匕,立愈。

 

又方 灸臍下一寸,二壯。

 

又方 灸臍上一寸,七壯,及兩踵白肉際,取瘥。

 

又方 熟艾如鴨子大,三枚。

 

水五升,煮取二升,頓服之。

 

又方 鹽一升,水二升。

 

和攪飲之,並以冷水 之。

 

勿令即得吐,須臾吐,即瘥。

 

又方 以粉一撮,著水中攪。

 

飲之。

 

又方 以淳酒吹納兩鼻中。

 

又方 斷白犬一頭,取熱犬血一升。

 

飲之。

 

又方 割雞冠血以瀝口中,令一咽,仍破此雞以 心下,冷乃棄之於道邊。

 

得烏雞彌佳,妙。

 

又方 牛子屎一升。

 

酒三升,煮服之。

 

大牛亦可用之。

 

又方 刀鞘三寸。

 

燒末,水飲之。

 

又方 燒鼠屎末服,如黍米不能飲之,以少水和納口中。

 

又有諸丸散,並在備急藥條中。

 

今巫實見人忽有被鬼神所擺拂者,或犯其行伍,或遇相觸突,或身神散弱,或愆負所貽,輕者因而獲兔,重者多見死亡,猶如燕簡輩事,非為虛也,必應死,亦不可,要自不得不救爾。

 

附方

 

《古今錄驗》療妖魅貓鬼病患不肯言鬼方。

 

鹿角屑搗散,以水服方寸匕,即言實也。

 

引自:http://www.a94382761.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259737&pid=312108&fromuid=526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124.156.177.65/) Powered by Discuz! X3.1